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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4-/2020-120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8-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20-08-26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扶复函〔2020〕1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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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定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子午镇曙光村委会苏家屯小组列项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脱贫,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全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行政村、贫困自然村实施了一大批扶贫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基础设施和贫困现状得到有效改善,并按期实现了脱贫出列。

根据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脱贫攻坚“六个精准”的“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要求,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扶贫资金暂时不支持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相关项目建设。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子午镇曙光村委会不属于贫困行政村,苏家屯小组不属于贫困自然村,按照目前政策规定,再对照省州通报的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该小组暂时无法列入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实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把握中央、省州扶贫政策,在政策允许前提下,将优先给予子午镇曙光村委会苏家屯小组列项实施。再次感谢您对脱贫攻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