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序号 | 行业名称 | 牵头部门 | 监管对象 | 部门及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
部门 | 事项 | |||||
1 | 医疗服务 行业 | 楚雄市卫生 健康局 | 楚雄市辖区内 医疗机构 | 楚雄市卫生 健康局 | 1.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2.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和登记事项检查; 3.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行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楚雄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