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6-00021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6-03-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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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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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和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拟定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订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并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

5.负责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医防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等性途径传播疾病。

7.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9.制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

10.负责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11.负责地方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3.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管理、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研究与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科、医政药政科、中彝医药管理与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与信息统计科、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法规监督与行政审批科。

所属单位2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5.楚雄市人民医院

6.楚雄市中医医院

7.楚雄市东瓜街道卫生院

8.楚雄市子午镇卫生院

9.楚雄市苍岭镇卫生院

10.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卫生院

11.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

12.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13.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

14.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卫生院

15.楚雄市西舍路镇卫生院

16.楚雄市大过口乡卫生院

17.楚雄市彝海街道卫生院

18.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19.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

20.楚雄市树苴乡卫生院

21.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

22.楚雄市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收官“十四五”项目,强力落实“强州府”行动。一是紧盯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卫生基础支撑。市人民医院二期、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投入使用,新增床位150张。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启动,一期专项债已发行。楚雄州全民健康管护中心建成使用,为慢病“防、治、管、康”开启数智模式。二是人才学科双驱动,注入发展新动能。完善人才引育机制,招引“银龄医师”35人,建立“国医大师石学敏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和丁云川专家工作站,引进硕士27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8人,培养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2名,师带徒12人。建设学科高地,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在建10个省州级特色重点专科,20个学科加入专科联盟,新增新技术、新项目90项,各多学科协作团队运行流畅,肺动脉栓塞术、甲状腺结节微波消融术实现“零的突破”。市医院成功入选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5年度“智能化临床研究联合体专项”首批成员单位;楚雄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医大师石学敏中医脑病楚雄中心”“楚雄市中彝医活体水蛭治疗中心”,皮肤科获批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毛发专病医联体单位;楚雄市妇幼保健院盆底与产后康复中心、婴儿药浴服务上线即获好评。三是巩固医联体建设,均衡资源配置。主动融入全州城市医疗集团,与省、州三甲医院组建医联体、建立专科联盟,建成1个国家级、35个省州级专家工作站。1-10月,各工作站专家团队接诊患者2762人,手术带教477场,业务培训65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省州专家诊疗服务。四是数智合力赋能,织密三张服务网。搭建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分级诊疗信息网,成立医共体转诊中心,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引入AI辅助诊疗系统,推动服务智能化转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2025年医共体内上下转诊患者1384人次,开展远程会诊704人次、远程诊断(云心电、云影像)26769例。构建“村首诊、乡处置、市救治”的胸痛协同救治网,全市120个救治站点为胸痛患者备战冲锋。做实公卫项目、家签服务及医防融合大健康服务的全民健康管理网,楚雄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成使用,成为集防治管康一体的健康城“芯”,309个“3+X”精品家医团队的个性化健康管理形成居民健康服务闭环。五是推进“新爱卫”工程,促进社会健康治理。创新“五进四做约家医”模式,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集市乡村三级资源构建“3+N”多学科协同服务体系,拓展“五进”行动,推行多元签约,做实“四做”核心,精准服务人群。2025年全市共签约35.23万人,签约覆盖率达57.57%,重点人群签约率达93.47%,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超82%,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4.62%,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8.96岁(高于全州水平)。楚雄市连续2年被通报表扬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县”,2025年4月成功入选云南省健康县城示范县。

2.抓好公改示范项目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高标定位强化体系建设。制定5项政策文件及配套方案、召开8次专题会议,推进任务有力有效实施。截至3季度,县域内就诊率、县域内住院量占比(统筹区内)均达90%以上,医共体内门诊、住院服务量同比增长28%、6.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为56.6%。二是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市委建立党政“一把手”挂钩联系薄弱医院制度,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分别担任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编外院长”,定期到医院进行调研指导,着力解决医改和医院发展重大事项。实施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预算与内控管理,保障公立医院公益属性与稳定运行。三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优编强医”十条措施,推行医共体“编制备案+人员总量管理”,实现优布局、优资源、优职能、优服务。联合印发《楚雄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激发医疗运行活力。2025年核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增量)1881.00万元,已发放816.63万元。四是聚焦市级医院综合实力提升。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在全国二级公立医院分类别绩效考核均连续两年为A档,进入全国前20%。市人民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市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审并获评国家级2025年“美丽医院”建设实践案例,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保健院评审。五是“一院一策”做好对口帮扶。市医共体总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帮扶方案,以年为单位选派16名优秀医生到乡镇分院帮扶带教;组团市级专家182人次定期赴基层巡回诊疗49场次、惠及患者3136人,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98项;聚焦基层薄弱学科设立10个专家工作站(含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惠及患者4981人次、培养专业人才21人。开展“万名村医培优提质行动”培训四期,全市294名村医考核合格率100%。目前15个乡镇(街道)卫生院达到省级甲等标准(其中6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家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西舍路镇卫生院被评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87.3%村卫生室(120个)服务能力达国家基本标准及以上,乡村医生执业化率达38.15%。

3.探索“中彝医+”传承创新,以养老托育共鸣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完善中彝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巩固“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推进“楚雄市中彝医活体水蛭治疗中心”“国医大师石学敏中医脑病楚雄中心”发展,推广应用“开窍醒脑针刺法”“针刺手法量学”等特色技术,实现基层中彝医馆全覆盖。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实践医养融合新业态。推进医养乡村建设,创新“医康养护”一体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实行“两院一体”运营管理。引进外部资本,与旅居企业深度合作,将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嵌入旅居产业链,活化医疗资源价值,建成楚雄爱昕医养中心并投入运营。目前全市建有医养结合医院3家,康养机构2家,提供床位1000余张,服务老年患者达5600人次。三是拓展服务内涵,培育特色品牌。创新“医育结合”服务模式,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规范管理等举措,系统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截至2025年10月,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26家、其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7家,提供托位2893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4.7个,有效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4.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提升防制管理质效。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进有力。传染病防控成效显著,疫情态势平稳,截至10月,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369.29/10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5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不断夯实,建成健康促进体验馆,建立签约居民动态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重点人群动态使用率为100%。重点疾病防制精准施策发力,全市近3年无新发麻风病例,近5年碘缺乏病、克山病、疟疾、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均保持消除标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达到控制标准。免疫规划屏障持续筑牢,全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平均接种率98.82%,适龄女生HPV疫苗(第1剂次)免费接种完成率100%。二是扎实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从源头防范卫生安全风险,全年开展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对象 6509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11份。严格案件查处,净化卫生健康领域秩序,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4 件。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获评“2024年度云南省中医药执法优秀案例”1例、“办案能手”1名。

5.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全市15个乡镇(街道)卫生院、142个村卫生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实现标准化建设达标提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市域内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政策。截至2025年10月14日,累计救治36种大病患者1619人(包括一般脱贫户1235人、脱贫不稳定户109人,边缘易致贫户15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19人),大病专项救治和慢性病患者救治率达100%。分别签约服务脱贫人口38095人、农村低收入人口17753人,签约服务率达到89.67%。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数据比对与共享,完善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通过市医保局纳入参保、医疗救助,市民政局给予农村低保补助、临时生活救助,市农业农村局给予慈善等其他救助,市卫生健康局给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等多种方式给予帮扶。2025年共维护乡村振兴监测对象36种大病救治信息1619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55848条,重点慢性病签约随访信息累计10634条次。2021年至今累计办结“政府救助平台”健康帮扶事项102件,其中大病专项救治申报事项56件,慢性病健康管理办结46件,办结率达100%。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为民初心底色。一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1期、中心组学习2次,重点学习分析典型案例15个,交流研讨3次,局领导带头到分管单位或党组织联系点讲专题党课5次,40个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研学,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40次。二是结合实际实施好2025年州委书记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办”项目。开展新就业群体“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委派出党建指导员17名实地排查民营医院34家,党组织覆盖率51.5%。搭建新就业群体融入基层治理规范平台,建成21个党群服务站,三是坚持履职担当,推进行风整治。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第三方合作、设备耗材采购等关键领域的专项治理,突出对资金使用、审批执法等关键环节监管,持续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防控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46693.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46693.6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5674.19元,增长0.4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2026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级、部分职工晋升职务工资,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246693.69元,其中:本年收入10246693.6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46693.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674.19元,增长0.4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2026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级、部分职工晋升职务工资,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46693.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46693.69元,其中:基本支出5310342.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947.39元,增长2.61%,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级、部分职工晋升职务工资,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493635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273.2元,下降1.78%,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拨付,2026年由辖区卫生院和医院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行拨付,资金由卫生院和医院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757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1677.4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47410.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等。

2100102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等。

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开展经费。

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

2100717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408966.8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等项目。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3497.95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2242.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伤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652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101902卫生健康支出-育儿补贴4698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生育补贴项目。

2101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育幼服务支出1014584.00元,主要用于育儿补助项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5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5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2565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单位2026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4915.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4.44元,增长0.52%,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增加。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606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504元,下降15.5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由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通过委托业务费拨付,2026年由辖区卫生院和医院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行拨付,资金由卫生院和医院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4621215.43元,其中,流动资产289171.52元,固定资产8851667.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514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67491.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62.5平方米,账面原值2985602.1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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