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8001000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改善住房、食品、饮水、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卫生。
4.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5.开展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医疗组、护理组、药事组、公共卫生科、功能科、院办、后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以清廉医院建设和行业内不正之风整治为契机,强化教育引导,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与提醒谈话,巩固清廉医院建设和不正之风整治成果,着力打造一支党性修养好,业务水平高的医疗卫生队伍,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培养各学科带头人,回院做好传帮带,提升医务人员执业水平;抓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持续监督检查,坚持处方、病历点评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及2019年划入的1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扎实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做好医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和落实专门卫生人员进行卫生情况全天保洁,确保我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舒适,无可见裸露垃圾;二是积极落实我院院内不定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三是推进规范化厕所建设与配置,配齐配备院内公共厕所纸箱、绿植、香薰等设施,确保厕所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无污垢;四是对我院洗手台附属设施摆放洗手液、擦手纸,保障烘手机和感应式水龙头正常,规范张贴洗手宣传画;五是做好重点公共场所的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检查,积极落实监管职责,督促店内卫生管理;六是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认真落实吸烟有害健康宣传,设置规范醒目的禁烟标识标牌,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营造浓烈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进行。对辖区居民及其家庭进行健康管理,满足辖区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的工作要求及各项工作要求,对签约居民按需求提供包括电话咨询、健康教育、就医问药、预防保健、康复指导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按规范开展及配合卫生院做好妇幼包、健教包、卫生监督包、中医药服务包等各项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相达成任务目标,落实分级诊疗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力保辖区群众看病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市,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全面推进和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根据《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帮扶实施方案(试行)》,落实“以医带医、以医扶医、以医强医”帮扶责任。双向转诊格局有序形成,全面提升了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确保辖区内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够留在乡镇可以有效得到诊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实现“让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看好病”的医共体建设的目标。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的原则,不断平稳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抓紧抓牢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警惕;二是加大院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三是不断推动“四防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和手段,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加强院内职工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做好我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医疗安全和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减灾防灾。巩固现有的平安医院创建成果,持续加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涉医涉案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进一步做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医疗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推动我院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739609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5998.07元,占总收入的61.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721941.6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6.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154.44元,占总收入的1.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4637.88元,增长19.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8307.37元,增长26.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25614.29元,增长9.0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0716.22元,增长45.55%。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足额下拨,且新增3名在职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拨款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6962854.10元。其中:基本支出6021844.33元,占总支出的86.49%;项目支出941009.77元,占总支出的13.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0207.32元,增长11.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2509.53元,增长5.66%;项目支出增加417697.79元,增长79.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在职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1844.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30469.52元,占基本支出的60.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1374.81元,占基本支出的39.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1009.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65576.75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临时人员工资、村卫生室劳务费、卫生材料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433.02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院前急救系统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5998.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72%。与上年相比增加965253.37元,增长26.7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100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645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833.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627.3元,死亡抚恤808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6.9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年初未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纳入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4885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1%,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2512749.43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219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65576.75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433.0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12547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94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7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1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测算了1-12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2024年财政下拨了1-12月、2023年4-5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17.00元,增长79.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17.00元,增长7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17.00元,增长79.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各项经费报销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缩减公务用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717.00元,增长7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捐赠救护车一辆,车辆加油费、保险费增加,且随着年份增加,老救护车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业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0502909.72元,其中,流动资产4500642.28元,固定资产5918200.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066.6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2159.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0963.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87.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87.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87.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87.6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