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5-00077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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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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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分析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价。组织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制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和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五)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七)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推广。

(八)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制:参与年度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制工作规划的制定、实施与评价。分析和预测我市艾滋病流行趋势,制定艾滋病、麻风病防治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发宣传教材。承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暗娼干预、免费咨询服务、母婴传播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关怀与救治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结核病防制科、地方病防制科、血吸虫病防制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检验中心、卫生监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传染病防制: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3种2674例,发病率为423.99/10万,死亡9例,死亡率为1.43/10万,病死率为0.34%。共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4731例,总发病率为750.16/10万,无死亡。共报告其他传染性疾病7种875例,总发病率为138.74/10万,无死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发布预警信息5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460250人,建档率74.25%、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428405份,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69.11%,动态使用人数255651人,动态使用率55.55%,目前通过APP向居民推广使用31304人,开放率6.8%。

(三)血吸虫病防治:完成1.2万人的询检筛查任务,完成率100%。开展人群血吸虫病血清学检测1015人,未检出阳性病人,完成率100%。完成查螺面积451.8万㎡,查出钉螺面积43660㎡,捕获并解剖钉螺1349只,未检出阳性钉螺。开展了春秋两季灭螺,反复灭螺面积34万㎡,完成任务数的154%。完成两个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并上报系统

(四)结核病防制:完成肺结核可疑者初诊数2469例,完成可疑者初诊数任务119.21%;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10800人,进行结核病筛查9877人,结核病筛查率91.45%;老年人 (≥65 岁)登记管理58786人,进行结核病筛查51685人,结核病筛查率87.92% 。基本公共卫生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98.22%。学校肺结核预警及时响应率100%,疫情及时处置率100%,规范筛查率100%,预防性治疗比例78%。

(五)检验检测:完成生活饮用水、城市水龙头水、二次供水监测,共采集、检测水样321份。完成盐碘、尿碘检测各300份。完成29家单位共计37份样品职业卫生监测。完成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500份。完成从业人员体检甲肝抗体、戊肝抗体和肠道菌检测13661人次,HIV检测14639份,梅毒检测2354份,丙肝检测2354份。完成征兵体检641份,哨点监测467份。完成63家医院感染监测257份,医院污水63份,餐具抽样检测106份,公共场所483份。完成重点场所消毒监测与评价抽检样500份。完成霍乱监测99份。完成布鲁氏菌检测22份。完成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共34家单位,累计监测1150份样品。哨点医院新冠监测305份样品。完成了楚雄市四个社区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共检测样品183份。

(六)慢性病防制: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49048人,管理率65.92%,完成任务率103%,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46428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2.4%。全市建档管理高血压患者42515人,已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41026人,任务完成率100.01%,第三版年度规范管理30156人,规范管理率73.5%,血压控制29839人,血压控制率72.73%。全市建档管理糖尿病患者10557人,已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10557人,任务完成率102.47%,第三版年度规范管理7715人,规范管理率73.08%,血糖控制6645人,血糖控制率62.94%。累计管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470人,任务完成率102%。登记符合诊断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323人,在册报告患病率5.4‰,健康管理3312人,健康管理率99.67%,规范管理3306人,规范管理率99.49%,体检2982人,体检率89.74%,面访3321人,面访率99.67%。完成死亡卡上报3977例,完成率92.8%。全市上报肿瘤报卡1035张,上报心脑血管疾病报卡1898张,上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报卡2473张。完成儿童口腔检查4567人,治疗3847人7000颗。

(七)地方病防制:完成鼠疫动物细菌学检验360只,均为阴性,完成率为105.88%。采集了鼠血清185份,均为阴性,完成率132.14%。鼠蚤鉴定199组,鼠蚤胃鼠疫杆菌培养199份,均为阴性,完成率142.14%。完成克山病筛查818人份,完成率为102.25%,现患克山病病人救治管理1人。2024年未发现新发的克山病人,无云南不明原因猝死疫情发生。采集8-10岁儿童200份尿碘、盐碘监测,碘盐合格率为 93.43 %,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2.50%。采集100份孕妇的尿碘、盐碘监测,碘盐合格率为93.75%,合格碘盐食用率为 90.0 %。对300份食用盐进行检测,碘盐合格率为98.98 %,合格碘盐食用率97.0 %。对地氟病病区村生活饮用水氟含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0.18mg/L。对病区村8-12岁儿童开展氟斑牙病情监测,未发现氟斑牙患者。开展发热病人血检1128份,完成率118.74%,2024年无输入性疟疾疫情。开展了政府驻地及重点区域登革热媒介分布调查,未发现伊蚊蚊虫幼虫和蛹。完成老鼠生态学监测215份,完成率为107.5%。全年共开展蚊媒监测19次,完成了在建成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八)艾滋病、性病防制:全市共开展HIV监测检测698218人次,占全市人口比例110.26%。自愿咨询检测429人次,暗娼规模估计280人。完成400人国家级暗娼哨点监测。完成男同哨点监测200人,吸毒哨点监测145人。对暗娼干预 2400人次,月均干预 280 人,月均覆盖率 100 %,检测1060人,首次检测率88.8%。对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1600人次,月平均干预 218人,月均覆盖率 100 %,首次检测678,首次检测率100%。累计发现HIV感染者和病人1348人,目前存活HIV感染者1060人,已追踪治疗1031人,已追踪治疗1031人,治疗比例97.26%。新发感染者治疗随访率达 100 %,既往感染者/病人CD4细胞检测率为97.5%,配偶检测率达 98.5%,结核病检测率达99.3%。发现梅毒病人417例,完成规范治疗197例,规范治疗率达54.12%,完成随访326人,随访率达到89.56%,性病患者HIV检测率达到95%。新报告丙肝290例,治疗210例,治疗率73.94%,按报告地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率98.28%,按现住址累计报告丙肝1206例,应治924例,治疗652例,治疗率70.56%。美沙酮门诊累计入组944人。完成HIV、梅毒、丙肝3项检测90人,检测率90%。针具回收率94.04%。

(九)麻风病防治:现有治愈存活麻风病人149人,无新发麻风病例,有现症麻风病人1人。通过自报、互报可疑麻风病线索调查,共报134例,完成率100%。检查麻风病人家属及密切接触者295人,完成率100%。开展“世界麻风病防治日”慰问活动,组织卫健、红十字会等部门看望慰问了18名在院治愈麻风病人,发放了慰问金和日常生活日用品。

(十)免疫规划工作: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疫苗冷链运转113次,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完成率92.28%,建证率99.51%。适龄儿童22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01%。报采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库95639支,已出库到各预防接种门诊。全市23家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率74.19%。开展麻疹监测病例流行病学调查52例,确诊1例麻疹病例,无继发病例,其余51例均订正为其他疾病,完成率433.33%。开展疑似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调查1例,完成率100%。开展AFP监测病例流行病学调查1例,完成率100%。开展AEFI网络报告病例9例,完成率100%。乙肝监测186例,其中急性6例,乙肝监测完成率187.88%。对5家哨点监测医院门诊病例2217344人,住院病例155886人进行疑似麻疹病例、AFP病例、乙脑病例、流脑病例、流行性腮腺炎病例、乙肝病例、风疹病例进行主动监测。

(十一)卫生监测工作:2024年,完成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共计监测学生2850人。分别对4家市政供水,15个乡镇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2所农村学校安全饮水工程及1所农村学校自备水源水进行了枯水期和丰水期的采样检测,共采样150份,合格水样131份,合格率87.33%。完成全年城市水龙头水公示监测,共计检测水样32份,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完成了楚雄市消毒质量监测与消毒评价工作,监测结果按时上报国家监测平台。完成234名社区居民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影响因素队列调查项目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完成240名0-3岁婴幼儿中国居民食物消费状况调查项目工作。完成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及381例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任务,完成健康企业和第二产业474例职业人群健康素养调查任务。审核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1139例。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13652人份,共计发放健康体检合格证13644人份。

(十二)健康教育宣传:全年利用健康素养巡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进,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关注儿童口腔卫生、碘缺乏病防治、控烟为主要巡讲内容,大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多次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乡镇向学生、居民、机关工作人员等各类人群进行巡讲。共开展健康教育巡讲4次,覆盖人数达1000人。开展了“世界麻风病防制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25饮用水安全日”“血防宣传周”“4.25预防接种日”“4.26全国疟疾宣传日”“5.14防制碘缺乏日”“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和季节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共开展大型健康教育咨询活动7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楚雄市313人继续参加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大赛。

(十三)质量管理工作:完成2024年度内审与管理评审,共审核处出27条不符合项,并要求科室按要求按时限进行整改。完成相关许可证校验,审核签发检验检测报告732份。共清运处置中心感染性医废1841.61kg,损伤性医废39.3kg。完成中心68台件检验检测设备的检定,对中心DR性能、防护和环境进行了检测。完成检验检测科室提交的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委托服务采购33批。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网上申请自管学分为1263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549665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8443.25元,占总收入的97.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6875.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4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1339.00元,占总收入的1.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6043.05元,增长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3543.65元,增长6.51%;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78862.00元,下降26.67%;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1361.40元,增长101.73%。2024年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2024年财政拨款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增加,所以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拨付2024年营养健康影响因素队列调查干预委托经费50000.00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拨付2024年居民食物消费状况调查委托经费50000.00元,所以其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加强,美沙酮服药病人逐年减少,导致美沙酮门诊一般诊疗收入减少,所以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615133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9976.69元,占总支出的78.14%;项目支出3531358.82元,占总支出的21.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6808.26元,增长10.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6279.78元,增长5.22%;项目支出增加960528.48元,增长37.36%;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总支出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所以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总支出中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增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经费增加,2024年新增营养健康影响因素队列调查干预委托经费和居民食物消费状况调查委托项目经费,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9976.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69786.87元,占基本支出的98.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189.82元,占基本支出的1.19%。我单位2024年人均基本支出180285.38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8139.81元;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2241.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1358.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经费1187450.33元,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营养与健康影响因素队列调查及干预、儿童食物消费状况调查、美沙酮门诊服务等工作,占项目总支出33.6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36472.95元,主要用于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管理、传染病应急处置、死因监测、地方病防制、职业病防制等工作,占项目总支出23.6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507435.54元,主要用于血吸虫病防制、艾滋病防制、麻风病防制、结核病防制、慢性病防制、水质检测、重点传染病检测等工作,占项目总支出4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8443.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0%。与上年相比增加923543.65元,增长6.51%,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财政拨款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389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6%,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离退休费994142.72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0.68%;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9641.92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55.63%;用于支付死亡抚恤金支出34702.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42%;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纳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支出55406.85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2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退休7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财政未拨付到位;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7709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0%,完成年初预算的96.06%。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8537417.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2.49%;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36472.95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10%;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07435.5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2.80%;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473136.57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02%;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394244.7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35%;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86.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2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财政未拨付到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74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897457.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1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4年新招录人员7人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制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灾害防制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5531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87.64元,下降7.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4830.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13%,完成年初预算的5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7%,完成年初预算的4.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1.64元,下降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6.00元,下降84.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6.00元,下降84.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1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87.64元,下降7.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483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财政资金紧张,车辆维修维护费存在应付未付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81.64元,下降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6.00元,增下降84.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6元,下降84.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车辆维修维护费存在应付未付情况,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各项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增加线上办公次数,费用逐年递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830.44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控及应急处突、辖区各医疗机构疫苗配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制、麻风病防制、结核病防制、血吸虫病防制、地方病防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五大卫生监测及检验检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48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因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30540540.37元,其中,流动资产9026399.75元,固定资产21508640.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99.8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2581.98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主要是: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1719987.02元,固定资产净值比上年减少1152655.19元,无形资产净值比上年减少474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972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362.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62.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支付的业务费。

(四)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血吸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五大卫生监测项目财政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疫情分析、传染病检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防制、高血压、糖尿病及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财政安排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7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