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5-00071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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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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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7.负责市属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9.负责推进楚雄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3.管理、指导楚雄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21个,分别是:

1.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5.楚雄市人民医院

6.楚雄市中医医院

7.楚雄市东瓜镇卫生院

8.楚雄市子午镇卫生院

9.楚雄市苍岭镇卫生院

10.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卫生院

11.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

12.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13.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

14.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卫生院

15.楚雄市西舍路镇卫生院

16.楚雄市大过口乡卫生院

17.楚雄市鹿城卫生院

18.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19.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

20.楚雄市树苴乡卫生院

21.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作为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化思想认识。一是围绕思想建党,筑牢党建根本。2024年召开工委会议4次、党组会议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二是认真落实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制度。10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务工作培训班培训党员612名。三是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新建市中医医院“杏林党建”等党建示范品牌4个。四是坚持履职担当,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将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纳入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见真章、求实效。

(二)以研究制定“十五五”建设规划为契机,积极稳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工作。以谋划重大政策、编制重大建设规划、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为重点,截至10月完成招商引资1806万元,策划包装项目6个,总投资16600万元。其中落地项目-楚雄市设置第三方临床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州外引进资金项目。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组建“1+3+15+N”的医疗共同体。建立以楚雄市人民医院为龙头,楚雄市中医医院、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同,15个乡镇卫生院为枢纽,142个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市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构建运行管理新体系。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中心下设9大实体化运营管理中心,统筹医共体内部人、财、物等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业务管理同质化。三是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数字赋能“信息共享”。初步建成展示大屏应用及区域患者健康档案应用。成功搭建远程影像诊断平台,实现市乡村三级远程诊疗全覆盖,达成“基层检查、市级诊断”目标。截至9月,医共体内双向转诊3015人次,完成远程影像诊断6423人次,远程心电诊断18163人次,远程会诊520人次。15个乡镇卫生院HIS系统已接入省中彝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于6月18日在医共体内部试行,互认项目60项。四是深化医联体协同发展,开创全域发展新局面。融入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积极争取三甲医院对全市公立医院的帮扶联盟,累计建成21个省、州级专家工作站。

(四)聚力加快市级医疗服务提标扩能,冲破业务瓶颈。一是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升级全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3月,市人民医院通过年度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验收;10月,市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审。二是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全市建成州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个,在建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其中:省级4个,州级6个。市级三家公立医院8个病区(房)20个科室均通过优质护理病区验收。三是扎实建好两个“五大中心”,健全完善应急救治体系。市人民医院在建成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基础上,积极推进“百县工程”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介入手术室于4月通过验收,现已开展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等介入手术259例。四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科室影响力。目前市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批准准入45项,“独立主持技术人员”46人。市中医医院中彝医活体水蛭治疗中心于10月1日正式挂牌对外接诊,接诊患者235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五)紧密织牢乡村医疗服务网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延伸医疗脉络,健全服务体系。15家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急救已接入楚雄州“120”急救平台,7个坝区乡镇接入市人民医院分站点,建成山区乡镇急救站(点)4个,胸痛救治单元15个,心脑血管救治站12个,省级标准化发热哨点诊室5个。二是龙头医院帮扶带教,基层医疗水平稳步提升。市医共体总医院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一院一策”帮扶方案,建立基层专家工作站7个。全市15家乡镇卫生院已达省级甲等标准,其中6家乡镇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3家乡镇卫生院达社区医院建设标准。三是推进“强人才”“管慢病”等项目,补齐基层医疗短板。现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19个,新建“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项目6个。全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4期496人次。四是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当好群众健康“守门人”。在全市推广“医社协同五星服务”,实现居民“慢病精准管理”目标。

(六)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开拓传承创新发展。一是推进“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双百九五工程”。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7个,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3个,州级重点专科3个。培养名中医7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1名。10月11日,市中医医院张霞同志荣获云南省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中心第二届“丁香杯”中药技能大赛合理用药一等奖和中药饮片鉴别二等奖。二是加强“中彝医馆”“中彝医阁”建设。15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成中彝医馆,其中省级示范中彝医馆7个,在村卫生室设置“中彝医阁”24个。

(七)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创新驱动,“科普活力”不断迸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月选送作品获云南省肿瘤防治科普大赛二等奖。10月获全国2024年“健康好声音·科普新达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演讲及科普展演大赛活动铜奖及优秀组织奖。二是坚持扩容提质,“防控基石”不断夯实。在全州率先完成13家乡镇卫生院疫苗专用冷库的验证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评审,检测范围涵盖7个领域135项检测项目。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屏障”不断筑牢。9月,全市23家预防接种门诊通过二级预防接种门诊州级验收。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丙类传染病报告均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有效,信息报送规范及时。

(八)优化生育政策,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产假、育儿假等制度政策,加强婴幼儿家庭照护指导。截至目前,共审核一次性生育补贴864户、育儿补助2281人、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4587人。二是鼓励多方参与,增加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全市现有托位2535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4.14个。建成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三是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认真落实“三个全覆盖”。2024年落实“三个全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771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62678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26781.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46913.90元,下降2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46913.90元,下降20.5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减少,一是2024年比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3年有抚恤金拨款收入224940元,2024年无此收入,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减少,一是2023年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村医生基药补助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发放合计2054514元,2024年资金在卫生院发放,故无此项收入;二是2023年支付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费用295520元,2024年无此项收入;三是2023年支付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惠民惠农资金较2024年收入多3691596元;四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较2024年收入多251940.9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626781.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43465.72元,占总支出的25.42%;项目支出15383315.28元,占总支出的74.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46913.90元,下降20.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3911.24元,下降7.97%;项目支出减少4893002.66元,下降24.1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拨款减少,一是2024年比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拨款减少;二是2023年有抚恤金拨款支出224940元,2024年无此支出。2项目支出拨款减少,一是2023年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村医生基药补助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发放合计2054514元,2024年资金在卫生院发放,故无此项支出;二是2023年支付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费用295520元,2024年无此项支出;三是2023年支付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惠民惠农资金较2024年支出多3691596元;四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较2024年支出多251940.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43465.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54691.79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773.93元,占基本支出的5.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83315.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00000.00元。

基本公共公务服务项目经费965998.00元,主要用于代拨款的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12586864.00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包括“奖励扶助制度” 、“特别扶助制度”“一次性抚慰金”“一次性奖励金” “奖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 )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人才发展专项名医项目所从事的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及学术研究,努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开展临床诊疗服务、人才培养及学术传承工作。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13378.13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专项医改、聘请法律顾问、平安医院建设、人才选调、人才招聘、市外人才引进、法制执法、医疗保障工作专项经费。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7075.15元,主要用于代拨款的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辖区肺结核患者,治愈每一例确诊肺结核患者,减少辖区肺结核传染源,保护辖区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678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346913.90元,下降20.59%,完成年初预算的184.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189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747802.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095.0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00元,决算无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7156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6%,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65998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075.15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2586864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3378.13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600000元,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支出3688245.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项目资金只包含本级财力,决算数包括上级补助资金,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3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733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职务工资变动,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实际支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127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25.06元,增长13.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1271.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25.06元,增长1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支出决算为1127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25.06元,增长13.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127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2024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公务接待支出;二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25.06元,增长1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车辆保险费在2022年12月支付而2024年车辆保险在2024年2月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改、计划生育惠民惠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773.93元,比上年减少42477.07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2024年电费、水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00元,水费9207.85元,电费8400元,邮电费22912.1元,物业管理费4015元,差旅费5617.42元,劳务费1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71.56元,其他交通费用211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5986356.29元,其中,流动资产190081.02元,固定资产5795025.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5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54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5469.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71.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71.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71.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