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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集妇幼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提供从生命起点开始,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基本医疗服务。我中心作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着全市医疗保健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督导和培训,承担着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治疗和抢救任务。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紧紧围绕“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三大公共卫生职能任务,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社会保健工作,创新“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保健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儿科、产科、妇科、护理部、院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信息科、医务科、感控科、公共卫生科、社区科、药剂科、全科、麻醉科、免疫规划科、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婚检科、口腔科、中彝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州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分领域制定的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具体标准,扎实推进2024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紧抓班子建设,强化支部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制度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进一步增强班子整体活力。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共同商讨“三重一大”相关事宜;三是紧抓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系列活动学习教育,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公开承诺和践诺活动,及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今年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5名,预备党员1名,按期转正党员1名;四是紧抓制度建设,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自觉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是紧抓阵地建设。1.对党员活动室和党建书屋进行阵地建设,促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2.推进“智慧党建”工作建设,使党建工作向现代化、信息化和科学化转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3.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4.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十个一”警示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党支部统一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本年中心主任讲授党课3次,通报腐败典型案例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1次,开展警示教育5期。
(二)加强领导,确保妇幼健康计划全面完成,妇幼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1.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1-10月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56%,孕产妇死亡0人,死亡率为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17人,死亡率6.44‰,婴儿死亡13人,死亡率4.92‰。楚雄市辖区进行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数5195人,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101.62%,管理可疑阳性新生儿88人,转介1人,确诊阳性15人,其中低钾4人,G6PD11人,苯丙酮尿症0人;新生儿听力筛查5102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80%,复筛不通过14人,转介1人,确诊阳性0人。2024年1-10月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76.66%,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3.58%。婚姻登记人数2718人,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678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8.5%,叶酸补服2339人,覆盖率96.53%。
2.积极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认证工作。2024年免费为2678名婚前人群进行HIV及梅毒初筛,检测率为98.52%,共为4883名孕妇进行HIV、梅毒和乙肝筛查及检测前后咨询,住院分娩孕早期检测率90.46%,规范治疗率100%,筛出乙肝阳性孕妇72人,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率100%。随访管理HIV感染孕产妇2人,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7人,梅毒感染孕产妇19人,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8人,梅毒单阳孕产妇4人。至2024年12月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应随访结案54人,已随访结案52人。
3.严格按照《云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案》的管理要求做好全市24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2024年1-12月辖区共签发5300枚,废证6枚,废证率0.11%。
4.狠抓基层业务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我中心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培训作用,采取现场培训、云上妇幼、腾讯线上培训等方式举办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传播认证工作业务培训3期,共培训189余人次,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3期,共培训183人次,使妇幼医疗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逐步提高。
5.开展健康教育,促进社会参与。2024年1-12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2期,公众咨询27期,更换宣传栏7期,受教人数共4870人,发放宣传资料10563余份。
(三)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开展优质服务。
各临床科室齐心协力,围绕各科室工作性质,严格管理,求真务实,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1-12月门诊就诊总人次71766人,同比增长103.30%,其中:妇科门诊就诊人次8456人,产科门诊就诊人次4993人,儿科门诊就诊人次11285人,全科门诊就诊人次17938人。2024年9月-10月共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10402人。2024年1-12月住院总人次234人,同比增长162.9%,其中妇科住院96人;产科住院87人,产科住院分娩活产人次65人,终止妊娠15人;开展新生儿产后医疗照顾51人。2024年1月-10月本院完成宫颈癌筛查20398人,同比增长128.4%,乳腺癌筛查20578人,同比增长124.7%。
依托临床基地优势,大力发展米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米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辖区人口65300人。
2024年1-10月累计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29598人份,电子建档率45.33%。健康教育广泛深入,2024年1-10月发放印刷资料41种37859份,共定期更换宣传栏20次。其间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1期,共1102余人参加。开展咨询工作13期1445余人接受咨询服务,接受个体化健康教育2324人次,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质量明显提高。2024年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7205人,健康管理2738人,健康管理率38%,规范管理人数2705人,规范管理率37.54%。2024年设立18岁以上首诊测量血压登记表,辖区高血压人数2266人,健康管理1917人,健康管理率84.60%,规范管理人数1352人,规范管理率59.66%,随访管理5926人次。2024年辖区内糖尿病人数1036人,健康管理903人,健康管理率87.16%。规范管理人数669人、规范管理率64.57%,随访管理3084人次。2024年1-10月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727针次,非免疫规划疫苗7425针次,出血热疫苗接种2087剂次,接种工作中未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持续推进辖区妇幼保健工作,2024年1-10月中心辖区范围内共有7岁以下儿童1621人,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310人,儿童健康管理率81%。3岁以下儿童数1004人,儿童系统管理人数781,儿童健康管理率78%。高危儿管理人数24人,结案15人。孕产妇数251人,住院分娩活产数136人,高危孕产妇管理人数174人,结案92人,孕产妇管理率90%。重性精神病患者及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持续推进,2024年1-10月重症精神病累计174人,开展随访管理500人次。2024年1-10月共筛查推介转诊可疑肺结核患者54人,其中实际到位48人。积极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4年1-10月家庭医生共签约13245人,履约13245人,履约率100%。2024年1-10月65岁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已完成3074人,完成率78%,0-3岁儿童健康管理已完成463人,完成率70.9%。
(四)持续加强医护质量管理和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工作
在医护质量管理方面:一是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护理安全,强化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并持续改进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科室成员业务水平。每月组织业务培训、“三基”培训和考核,季度组织基本专业培训和考核,2024年1-10月举办院内全员培训15场次参加人员1360余人次。护理部按护理培训计划全年对护士进行理论知识培训10次,其中请上级医院2名老师进行护理文书书写及危重症患者观察及护理专题讲座,2人参加云南省护理学会组织的护理文书质量管理,护理管理规范化培训1次。孕产保健部11名护士和儿童保健部13名护士分别到产科病区、儿科病区短期学习一周,孕产保健部1名护士参加国家级助产士专科培训班。6月护理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共9人参加楚雄州护理学会组织的危重症实用护理技术培训班学习。9-10月社区科5人参加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本年度完成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信息上报55人,合格率100%;二是加强医疗工作中的环节质控,完善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及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督导检查责任,严格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加强单病种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各种医疗管理制度,制定完整的资料管理流程。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处理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四是加大抗菌药物管理力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二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规范临床路径实施;五是积极完成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医疗保障服务等工作,2024年1-10月我院共计参加各级各类医疗保障服务工作29场次,出动医务人员499人次,出动救护车75车次。
(五)感控工作方面。一是严格遵循消毒灭菌隔离与标准预防原则,各科室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各种治疗、护理及诊疗操作按规范进行;二是认真完成传染病督导及自检自查工作,2024年1-10月网络上报传染病59例,均为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三是加强院感知识培训,增强全院职工控制院内感染意识,2024年1-10月共进行了医院感染知识相关培训5期;四是落实感控巡查制度,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对照整改,同时加强医院重点部门感染防控管理。
(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注重宣传培训。定期对所有职工进行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器材的基本操作技能、消防制度等进行培训与教育,保证全院上下养成时时讲消防、处处说消防的全员安全意识,邀请市消防大队专业人员为全院职工进行消防讲座培训;三是加强毒麻药品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毒麻药品设立专门柜和专人保管管理;四是认真做好医院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水电气及医疗等设备设施管理,定期对全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并聘请消防专业维保公司对我院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2024年1-10月组织并参加上级开展的消防实操演习2次,增强职工在消防应急事件中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突能力。
(七)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是楚雄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是楚雄州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之一,是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体现关爱妇女儿童的重要举措。项目选址于楚雄市科创片区鹿城镇富民社区温家队上村,占地59.28亩,建筑总面积41205.7平方米,地上面积28905.75平方米,地下面积12300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中心供氧站、医疗垃圾站、污水处理站、人防工程等医疗建筑设施及专业医疗设备,并计划设置床位300张。新建楚雄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危重儿童及新生儿救治中心、楚雄市产后康复中心、楚雄市托育服务中心、楚雄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楚雄市“两癌”筛查中心,建成后将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模标准。
(八)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今年分阶段完成了医院的信息化系统整体更换、掌上医院项目建设项目、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平台项目建设工作以及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及移动医保支付信息化项目;二是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医疗服务收费软件,实现了财务核算、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模块的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优化了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实现了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动态分析,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推动了医院的高质量发展。
(九)认真落实健康扶贫、进一步巩固乡村振兴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巩固基本医疗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我中心对参加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和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698610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6601.91元,占总收入的50.4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3323530.0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37%;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5975.43元,占总收入的0.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63795.48元,增长34.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706.08元,增长2.34%;事业收入增加6507113.97元,增长95.46%;其他收入增加45975.43元,增长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2009597.86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6112.49元,占总支出的90.40%;项目支出2113485.37元,占总支出的9.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6948.29元,增长6.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01328.42元,增长11.18%;项目支出减少724380.13元,下降25.53%;基本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2024年医疗事业发展迅速,业务收入增长,业务支出需求相应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96112.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10552.89元,占基本支出的57.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85559.60元,占基本支出的42.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3485.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981975.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46822.57元,专用材料费86846.58元,劳务费1399040.08元,委托业务费252963.27元,专用设备购置100890元;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010.37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4502.87元,办公费2340元;
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245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117000元,生活补助7500元;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经费0.00元;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0.00元;
卫生健康专项项目经费0.00元;
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经费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660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87%。与上年相比增加310706.08元,增长2.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743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14494.1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1448.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39.32元,死亡抚恤808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6.1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1117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6%。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7527173.3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81975.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010.37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45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94.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7284.8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6835.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79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4798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448.08元,下降47.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531.08元,下降46.25%,主要原因是本年降本增效管理效果显著及使用了其他资金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1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448.08元,下降47.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531.08元,下降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均比上年减少,降本增效管理措施效果显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运转保障所需,如孕产妇急救及两癌筛查工作下乡等工作。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0258620.78元,其中,流动资产11667027.62元,固定资产35343099.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35982.10元,无形资产12812511.18元(净值),其他资产2385058.1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00447.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9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