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5-00062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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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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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动员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群众性卫生监督,检查监督城镇“除四害”年度目标实施情况。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将“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创建卫生乡镇活动及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健康教育科、爱卫指导科。我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作为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创新工作方式,打造楚雄特色,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1.楚雄市扎实推进“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新推行“五星服务管慢病”“健康妈妈”等工作方式,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为“2023年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县”。

2.2024年4月9日,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现场会在楚雄召开并在楚雄市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全国爱卫办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州市、部分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到彝海健康主题公园、栗子园健康社区、栗子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紫溪彝村和宋村彝医药康养园、苍岭镇静脉产业园现场观摩。现场会得到了国家卫健委和省、州领导及参会同志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县城建设成果,以75.5%的得分率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对楚雄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暗访检查。

4.楚雄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经验“党建引领全力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奋力书写全民健康新篇章”一文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健康中国观察》2024第6期刊登。

(二)紧紧围绕“健康城镇 健康体重”主题,精心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制定印发了《楚雄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发动全市各乡镇、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1.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 视频、公益宣传等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数字楚雄、微信等媒体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科普。共动员干部群众40440余人次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2.全市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活动。通过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义诊、健康咨询、科普讲座、交流分享会、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结合不同场所的特点,组织“健康体重”主题科普,以“健康体重”为重点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全市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共计714场次。

3.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以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公园广场、公路沿线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中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洗车场、修理厂、食品“三小”行业、重点场所“五小”行业、农贸市场、学校、医院、车站及其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外环境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全市共开展集中清洁整治活动366次,参加集中整治活动16050人次,清除垃圾882.2吨,清除卫生死角2640处。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1.开展全市春、秋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印发了《楚雄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楚雄市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秋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防鼠设施、集中灭鼠、同步防制其他病媒生物等措施,提高了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控制了病媒生物密度,降低了虫媒传播疾病爆发流行的风险。

2.开展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攻坚行动。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攻坚”和“百日巩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攻坚行动。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楚雄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通过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公厕、城中村等重点场所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完善“三防”设施、科学除四害等为主要措施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降低了建成区鼠、蚊、蝇、蟑的密度。

3.开展夏季“三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委托病媒生物防制机构(PCO公司)于8月28日至9月11日对建成区外环境开展以灭蟑、灭蚊、灭蝇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投放毒饵、喷洒药物等方法,对建成区内公共绿化带、无人管理老旧居民区、农贸市场、机关单位、城中村、集贸市场周边、垃圾中转站、公厕、道路、下水道、垃圾箱(桶)、水体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共使用灭蟑药品232.8kg、灭蚊、蝇药品275kg、灭鼠药品450kg,通过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夏季“三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蚊虫的密度从灭前的1.92%降至0.51%,蝇类的密度从灭前的4.25%降至1.33%,蟑螂的密度从灭前的1.33%降至0.1%,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及标准以内,防制工作取得实效。

(四)健全机制,推动国家卫生乡镇全达标

1.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全达标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楚雄市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全域净美、千村和美”标杆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市爱卫会制定印发了《楚雄市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全达标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机制、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举办国家卫生乡镇达标创建培训会议一次,本次培训会议共有240余人参加,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更深入理解国家卫生乡镇的标准和要求,清楚创建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推动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更科学、规范。

2.完成全国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线上数据填报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共享,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根据州爱卫办工作安排,国家卫生乡镇新村镇及新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苍岭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全国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线上数据填报工作。

(五)强化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健康楚雄行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核心,以满足人民需求为导向,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健康楚雄行动。

1.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健康楚雄行动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精准推进健康楚雄行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健康楚雄16个专项行动。

2.开展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多部门联合举办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楚雄市选拔赛暨健康形象大使健康达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个家庭战队代表楚雄市参加州级联赛,并作为楚雄市健康楚雄行动的健康形象大使和健康达人。代表队在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楚雄赛区州级赛中荣获优秀奖项。

3.撰写监测评估实施进展报告。为全面掌握健康楚雄行动监测指标完成情况,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撰写了《楚雄市健康楚雄行动2023年监测评估实施进展报告》,对72项监测评估指标数据、16个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和支撑保障情况等进行逐项分析总结,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炼总结自健康楚雄行动以来的亮点举措及典型案例。

(六)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1.开展健康村建设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指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村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中山镇洒巴苴村委会、普掌村委会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积极申报建设健康村,通过健康村建设,提升了乡村健康治理水平,有效控制了村居健康危险因素,减少了农村常见健康危害,提升了村民健康素养。目前,已向州爱卫会提交申报中山镇洒巴苴村委会、普掌村委会建设健康村的请示,正待州爱卫会考评验收。

(七)持续开展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1.强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二是强化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注重宣传阵地建设。三是结合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健康主题日,通过悬挂主题布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义诊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四是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组举办健康知识讲座966场,受教育人数36568人,对门诊就诊患者和重点人群随访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219498人次。五是认真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巡讲项目工作,2024年共深入学校、社区、党政机关单位开展健康巡讲8场次1400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97044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0446.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2177.70元,增加1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2177.70元,增加18.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收入拨款增加,2024年支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增加269280元;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加工资、住房公积金、保险等,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92897.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970446.29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704.29元,占总支出的80.95%;项目支出565742.00元,占总支出的19.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2177.70元,增长18.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2897.70元,增长8.72%;项目支出增加269280.00元,增长90.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收入拨款增加,2024年支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增加269280元;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加工资、住房公积金、保险等,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92897.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4704.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6540.54元,占基本支出的9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163.75元,占基本支出的1.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574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948.4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宣传费、差旅费等。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项目经费561793.6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费用、宣传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0446.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62177.70元,增长18.43%,完成年初预算的85.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62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54854.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456.4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3.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4951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0%,完成年初预算的81.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支付,2024年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实际支出为56179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3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薪级,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500元,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为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人次1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资产总额12853.27元,其中,流动资产4837.17元,固定资产801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9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779.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547.8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231.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779.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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