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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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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技术指导;负责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爱国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导,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拟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组织对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兼)职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负责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将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县城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健康教育科、爱卫指导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宣传普及

统筹各级媒体和各类平台,全面加强爱卫、创卫和健康县城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4月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形成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以健康县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等工作为契机,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抓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管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强化病媒生物防制

坚持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策略,加强重点区域行业的消杀和防制措施,药械并用,科学除害。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清理病媒孳生地活动,强化对“四害”危害及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集中时间统一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把鼠、蚊、蝇、蟑的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爆发流行。

4.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健康县城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作为楚雄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建成区,支持配合州委、州政府做好楚雄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卫生村镇创建指导,继续开展好省级卫生村镇复审工作。持续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全达标创建工作,力争全市12个省级卫生乡镇、115个省级卫生村100%巩固达标;新村镇再次获国家卫生乡镇命名,苍岭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并获得命名,其余11个乡镇争取全部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推荐标准,打响“卫生乡镇全域创建”的“楚雄招牌”。

5.加快健康细胞建设

根据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鼓励各乡镇、村、学校、家庭、企业等,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

6.扎实推进健康楚雄行动

全面落实《“健康楚雄2030”规划纲要》,聚焦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建设健康县城、健康学校、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为基础,以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载体,持续推进健康楚雄16个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健康楚雄建设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7.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健康县城建设为契机,持续开展全市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包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制作下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每个季度督导考核工作。

(3)牵头实施好楚雄市2025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各项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组织活动开展、资料收集归档和系统录入工作。

(4)举办辖区各行业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班,强化对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创卫健康教育等领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业务能力。

(5)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倡导活动;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公共场所督导检查工作,强化居民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意识,进一步巩固无烟环境创建成果。

(6)推进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开展对各乡镇的检查督导。

(7)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为客观掌握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分析全市居民健康需求,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能力,为完善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46,101.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6,101.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2024年财务总收入3,477,749.36元对比减少331,647.47元,减少9.54%,主要原因是:2025年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较2024年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46,101.89元,其中:本年收入3,146,101.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6,101.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77,749.36元对比减少331,647.47元,减少9.54%,主要原因是:2025年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较2024年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46,101.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46,101.89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069.89元,与上年2,390,149.36元对比,增加34,920.53元,增长1.46%,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岗位晋升,薪酬增加;项目支出 721,032.00元,与上年1,087,600.00元对比,减少366,568.00元,减少33.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较2024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00101 行政运行:1,705,753.8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5,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专项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032.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5,823.4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公用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435.5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6.1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8,459.3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406.7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单位部分;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56,10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20,999.00元,较上年22,000.00元相比,减少1,001.00元,减少4.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999.00元,较上年22,000.00元减少1,001.00元,减少4.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74.99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2853.27元,其中,流动资产4837.17元,固定资产80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9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2025年3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7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