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4-102202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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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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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集妇幼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提供从生命起点开始,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基本医疗服务。我中心作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着全市医疗保健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督导和培训,承担着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治疗和抢救任务。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紧紧围绕“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三大公共卫生职能任务,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社会保健工作,创新“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保健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进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进程,2023年1-12月辖区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5902人,筛查率100.68%,可疑阳性134人,转介5人,确诊阳性4人,其中低甲4人,苯丙酮尿症0人;听力筛查5931人,筛查率101.17%,42天复筛不通过16人,转介0人,确诊阳性2人,(出生先天性畸形无耳道)。新生儿接受过先心病筛查的儿童5514人,筛查率94.1%,筛查阳性237人,筛查阳性率4.3%,筛查阳性新生儿心超213人,筛查阳性心超率89.87%。婚姻登记4776人,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4736人,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9.16%。妇女常见病筛88332人,叶酸补服目标人群3859人,叶酸补服3803人,覆盖率98.55%。

2.做好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2023年1-12月全市 婴儿死亡8人,死亡率2.4‰,5岁以下儿童死亡12人,死亡率 3.61‰,2023年1-12月共救助危急孕产妇7人,支出危急孕产妇抢救资金3.67万元。

3.积极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认证工作。2023年1-12月免费为4736名婚前人群进行HIV及梅毒初筛,婚姻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率为99.16%,经确认HIV感染2人,梅毒感染3人,均进行咨询和转介;全市共为5502名孕妇进行HIV、梅毒和乙肝筛查及检测前后咨询,住院分娩孕早期检测率85.18%,筛出HIV阳性孕产妇2例,分娩2例;筛出梅毒阳性孕产妇8人,分娩10人,规范治疗率100%,;筛出乙肝阳性孕妇59人,分娩62人,活产62人,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率100%;配偶检测率80.06%,筛出HIV阳性配偶1人,梅毒感染配偶13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已随访结案55人。随访管理HIV感染孕产妇3人, 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人;梅毒感染孕产妇13人,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4人。

4.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两个”死亡率,认真进行两个死亡监测。

5.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受卫生健康局委托,严格按照《云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方案》的管理要求做好全市24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出、入库清楚,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分开,专人管理;全市均依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未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储存规范,严防遗失;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并做好登记、上报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查工作。参与市健局组织的4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风险排查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促进社会参与。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新生儿安全等为重点,制订专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科学备孕、孕期检查和安全分娩、“两癌”筛查等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1-12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3期,公众咨询24期,更换宣传栏8期,受教人数共3519人,发放宣传资料19769余份。

7.强化基层督促指导模式,加强乡、村妇幼健康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基层督导考核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防保网的覆盖作用,工作上切实体现以减轻基层负担为指导思想,1、3季度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指导为主,2、4季度实地督导考核为主,督导考核注重上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保证辖区妇幼健康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并不断提高 。至12月共完成2次妇辖区妇幼健康工作指导、3次基本公卫妇幼项目绩效工作考核及3次助产机构质控。

8.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包)绩效考核。制定下发了《楚雄市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和《楚雄市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包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并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统一组织下,经过业务人员认真统计、抽查核实,完成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的每季一次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包)考核。

9.继续加强集体儿童保健工作,保障儿童健康水平。按要求对楚雄市城区市属公立、民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认真开展入园前儿童体检、每年一次儿童健康体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保证全市儿童的健康成长,防止儿童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2023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州市妇幼保健院均开展辖区托幼机构的儿童体检、资料整理及上报。2023年全市1-12月按要求对楚雄市城区市属公立、民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认真开展入园前儿童体检、每年一次儿童健康体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保证全市儿童的健康成长,防止儿童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2023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州市妇幼保健院均开展辖区托幼机构的儿童体检、资料整理及上报。2023年全市有幼儿园100所,在园儿童19016人,共体检了18717人,体检率98.43%。体检的18717名儿童中健康人数17821,占93.72%,疾病人数896人,占4.79%;患病儿童896人中:营养不良585人,检出率3.13%;单纯性肥胖388人,患病率2.07%;龋齿6620人、检出率335.37%,眼异常675人、检出率3.61%。开展已建园托幼机构卫生评价1所、新建园卫生评价7所,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80多所,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新建托育机构和已建幼儿园的办园水平,让政府满意、家长放心。

10.规范乡、村两级妇幼卫生管理,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统计工作。规范市、乡、村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加强督查,做到填写认真,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妇幼健康计划报表、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认证工作报表、妇幼卫生工作常规报表及业务报表。市妇计中心不定期到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纳入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1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012231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5895.83元,占总收入的66.1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816416.0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3.8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19813.77元,下降18.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19219.67元,下降25.7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13308.13元,增长0.2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3902.23元,下降10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项目工作比2022年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收入也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3年没有对长期应付款核销,没有其他收入等收入来源,所以其他收入减少。因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19219.67元及其他收入减少13902.23元,虽然事业收入增加13308.13元,却造成2023年收入合计减少4619813.7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0732649.57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4784.07元,占总支出的86.31%;项目支出2837865.50元,占总支出的13.6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96661.51元,下降16.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2691.51元,增长3.13%;项目支出减少4639353.02元,下降62.0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项目工作比2022年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费用也减少,支出合计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94784.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76168.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18616.07元,占基本支出的40.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7865.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562624.5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017.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130500.00元,妇幼保健机构项目支出29724.00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目支出11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5895.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18%。与上年相比减少4621045.67元,下降25.7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项目的工作较2022年少,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造成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758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946310.0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2703.20元,死亡抚恤739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72.9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6634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2%。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7433902.1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62624.5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17.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30500.00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1120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9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2865.6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6444.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9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4196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6144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59531.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8%,完成年初预算的5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91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2%,完成年初预算的19.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44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5953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9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以后,加强“两癌”筛查外出体检,故出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且2023年PCR实验室验收项目及其他评审项目未启动,公务接待费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269.62元,增长1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49.62元,增长2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80.00元,下降58.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2680.00元因为2023年PCR实验室验收项目及其他评审项目未启动,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22年增加9949.62元,是因为疫情放开以后,我单位加强“两癌”筛查外出体检,出差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运转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文山市卫健局国家基本公卫考察学习1批次24人,以及接待省卫健委核酸实验室确认专家组1批次共7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4658173.59元,其中,流动资产4384426.58元,固定资产36990653.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133444.10元,无形资产149649.2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增加12530383.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957.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9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986.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957.3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957.3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