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4-1022018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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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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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卫生院以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业务完成情况

2023年1-12月,2023年卫生院门诊人次18680人,出院人次615人。医疗收入2619652.68元,其中:门诊收入1771307.45元,住院收入848345.23元。

2.基本公卫工作

全面完成疾控包、妇幼健教包、中医包、卫生监督包、家庭医生签约等各块工作,完成老年人1050人,高血压患者1181人,糖尿病患者171人,重性精神病患者86人的年度入户健康体检工作,面对面随访高血压患者5774人次,糖尿病患者884人次,精神病患者174人次,进行了服药指导和高危因素干预,规范率、管理率均达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全乡管理孕产妇88人,其中高危孕产妇65人,目前已分娩56人,没有出现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的情况;卫生监督工作迎接了州级、市级临时抽查检查各1次,得到了检查组专家的高度肯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9657人,履约9657人,人均履约率达到4.2人次,切实做到了签约1人,履约1人,做实1人。

3.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

以清廉医院建设和行业为不正之风整治为契机,强化教育引导,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与提醒谈话,巩固不正之风整治成果,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党性修养好,业务水平高的医疗卫生队伍,更好的服务大地基乡广大群众,全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召开清廉医院建设专题会4次,层层压实责任,签订承诺书44份,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监督。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经过州级和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实地检查,得到了高度的肯定。

4.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弘扬社会正能量,年初至今,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会议4次,对涉医黑恶势力进行摸排,全乡范围内未发现涉医黑恶势力,卫生院及辖区卫生室无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5.强化应急处突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特别是消杀药品、防护用品、急救药品等物资储备,强化医务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培训,卫生院备齐了应急处突物资,开展好应急演练每月1个专题,能够有效应对火灾、地质灾害、食物中毒、车祸、溺水、新冠疫情隔离与转运等,同时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突机制,一旦有突发情况,能够高效运转,及时处置。

6.环保工作

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相关要求,妥善的处理好医疗垃圾与医疗废水,不发生负面事件,全年卫生监督协管对全乡一所卫生院个五所卫生室开展检查四轮,重点是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处置,经检查,卫生院和卫生室医废收集规范,台账登记清晰完整,账物相符,未发生外流,但是暂存时间较长,存在一定的感控隐患。

7.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消防、盗窃、医闹、医患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处理,确保卫生院与辖区卫生室不发生负面事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10次,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10轮,及时消除隐患,未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面事件。

8.健康扶贫工作

全乡已脱贫户369户1477人;其他三类重点对象65户19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7户33人,边缘易致贫户48户13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0户29人,其中慢性病患者245人,36种大病患者57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人,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掌握,严格落实好我们的职责职能,做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慢性病管理全覆盖,大病救治全覆盖,高血压312人,糖尿病32人,全部纳入两病备案管理,落实惠民政策全覆盖。

9.积极配合医改

医改工作是卫生健康系统在新时期的重大变革,站在改革的前沿,我们会干好工作,支持配合好改革。

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卫健局和大地基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好我乡的广大群众,推动我乡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全科医疗组、药房组、护理组、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

纳入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918778.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7744.69元,占总收入的59.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19652.6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7.8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1381.60元,占总收入的2.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4547.19元,下降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0130.02元,下降18.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418074.21元,增长18.9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7508.62元,增长50.43%。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数减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6658570.49元。其中:基本支出5875928.59元,占总支出的88.25%;项目支出782641.90元,占总支出的11.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746.88元,增长0.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0842.06元,增长11.39%;项目支出减少571095.18元,下降42.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收入增加,导致药品、耗材等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5928.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90153.31元,占基本支出的6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5775.28元,占基本支出的38.90%。偏高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公用经费中包含药品费及卫生材料费),占基本支出的23.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641.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类项目支出 781641.9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临时人员工资、村卫生室劳务费、材料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类项目支出 1000.00元,主要用于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4566.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64%。与上年相比减少893308.02元,下降17.8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未及时拨足,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55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29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418.72元,死亡抚恤56675.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2.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0794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0%。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2564429.8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2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81641.9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113235.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448.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8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650.00元,决算为36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315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2%,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3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8%,完成年初预算的53.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650.00元,支出决算为36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315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3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用车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882.57元,下降2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273.57元,下降3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91.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资产总额6011807.77元,其中,流动资产1374115.45元,固定资产4637692.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663.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7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医疗收入: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3.医疗卫生支出: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

4.存货: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