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1000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格局的形成。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7.负责市属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9.负责推进楚雄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13.管理、指导楚雄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5.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城镇、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科普、控烟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担楚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法治建设、普法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人民医院全国基层版胸痛中心通过中国胸痛中心总部再认证授牌,卒中防治中心通过省级复审。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19家、“心脑血管救治站”6家,市人民医院和15家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急救已接入州级“120”急救平台投入使用,坝区乡镇接入市人民医院分站点,山区乡镇建成4个急救站(点)。今年争创国家推荐标准及社区医院建设的鹿城、中山、吕合、三街镇卫生院已完成省级复评审。加强康复医学、老年疾病、医学检验8个薄弱专科建设,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等9个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推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6项。分级诊疗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双向转诊工作,医共体内双向转诊1405人次(其中上转757人次,下转648人次),远程诊疗(含云心电)2.26万余人次,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始终把中彝药传承放在健康焦点位置,坚持健全中彝药服务网络,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双百九五工程持续推进,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7个;加大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建设,市中医医院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项目通过州级年度考核,中西医协同、中医为主的服务形式逐渐形成,中彝医药服务能力逐步提升,2023年1-10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为51.92%。
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深化。一是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15个乡镇、154个村(居)民委员会成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770人当选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二是重点人群管理不断提质,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为60.32%、82.81%、80.1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5.92%,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月龄儿童、Ⅱ型糖尿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为46.27 %、48.87 %、81.70%。三是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截至2023年10月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1.5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2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100%,产前筛查率93.38%,宫颈癌筛查23772人,乳腺癌筛查23799人。四是药具管理安全规范,发放避孕药具21110盒,避孕套36.8万只,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200人,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3292人。五是科学落实预防接种,0月龄-7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7.77%,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79.33万剂。六是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累计完成各类监管单位建档3124户,开展巡查9008户次,打击非法行医3起,开展宣传14次。七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共签约31.78万人,签约覆盖率达50.32%,履约及时率达100%。八是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91.25/10万(去除新冠病毒感染)、死亡率为1.59/10万,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366.11/10万、无死亡,其它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为101.57/10万、无死亡。九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组建医疗救治、应急救援等10支共125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6个、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取得突破,不断提升物资储备管理能力,开展线上线下培训90余场次2400余人次,努力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健全疫情信息网络,规范疫情报送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坚持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和网络直报制度,做到市、乡、村三级一条线,信息通畅、快捷准确,确保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快速、科学、有效处置。
3.生育支持项目平稳实施。审批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共732人,其中二孩695人、三孩37人,一卡通平台兑付资金386人11408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21个,分别是:
1.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5.楚雄市人民医院
6.楚雄市中医医院
7.楚雄市东瓜镇卫生院
8.楚雄市子午镇卫生院
9.楚雄市苍岭镇卫生院
10.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卫生院
11.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
12.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13.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
14.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卫生院
15.楚雄市西舍路镇卫生院
16.楚雄市大过口乡卫生院
17.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18.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19.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
20.楚雄市树苴乡卫生院
21.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它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部门决算不对所属部门汇总,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独作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97369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73694.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53279.05元,下降1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53279.05元,下降12.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收入减少,故收入合计较上年相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973694.90元。其中:基本支出5697376.96元,占总支出的21.94%;项目支出20276317.94元,占总支出的78.0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76025.96元,下降12.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9781.99元,下降5.47%;项目支出减少3546243.97元,下降14.8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故总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97376.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66125.9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125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76317.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217938.9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4685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518246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96000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9552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545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200.02元。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15个乡镇、154个村(居)民委员会成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770人当选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二是重点人群管理不断提质,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为60.32%、82.81%、80.1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5.92%,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月龄儿童、Ⅱ型糖尿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为46.27 %、48.87 %、81.70%。三是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截至2023年10月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1.5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2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100%,产前筛查率93.38%,宫颈癌筛查23772人,乳腺癌筛查23799人。四是药具管理安全规范,发放避孕药具21110盒,避孕套36.8万只,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200人,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3292人。五是科学落实预防接种,0月龄-7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7.77%,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79.33万剂。六是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累计完成各类监管单位建档3124户,开展巡查9008户次,打击非法行医3起,开展宣传14次。七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共签约31.78万人,签约覆盖率达50.32%,履约及时率达100%。八是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91.25/10万(去除新冠病毒感染)、死亡率为1.59/10万,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366.11/10万、无死亡,其它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为101.57/10万、无死亡。九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组建医疗救治、应急救援等10支共125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6个、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取得突破,不断提升物资储备管理能力,开展线上线下培训90余场次2400余人次,努力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健全疫情信息网络,规范疫情报送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坚持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和网络直报制度,做到市、乡、村三级一条线,信息通畅、快捷准确,确保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快速、科学、有效处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7369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76025.96元,下降12.9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故支出合计较上年相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738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5820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81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50.00元,决算为994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9946.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50.00元,支出决算为994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994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2023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公务接待支出;二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17.81元,增长2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17.81元,增长7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支付2022年至2023年公务用车信息技术服务费1300元;二是因车辆购置时间较长,车辆维修成本增加,2023年支付车辆维修费4846.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医疗行为规范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季度考核、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251.00元,比上年减少22706.30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公费、水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00元,手续费27.50元,水费5200元,电费9500元,邮电费29000元,物业管理费4015元,差旅费17200元,维修费3800元,劳务费9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46.5元,其他交通费用241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5920809.62元,其中,流动资产312022.27元,固定资产5606037.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5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2425.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6.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46.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46.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