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4-1022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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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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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紫溪镇卫生院位于楚雄市紫溪镇大石铺街13号,是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直管的市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紫溪镇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承担着本乡镇1.5万多人的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以及周边乡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紫溪镇卫生院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全面做好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功能科、护理、药房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

纳入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12487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7993.98元,占总收入的61.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02052.1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5.9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4833.61元,占总收入的2.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3093.18元,下降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9952.79元,下降9.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68577.15元,增长3.21%;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8282.46元,增长55.78%。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23年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未足额拨付,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是2023年1-3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未拨付,财政项目拨款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基药使用率,降低药物支出成本,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住院、门诊病人增加,故事业收入增加。其他收入主要包含利息收入2688.83元,2023年1-12月食堂收入87316.00元,公务出差缴纳伙食费2296.00元,抽调人员绩效工资5057.80元,库存物资盘盈收入12963.98元,2023年审计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收入2451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6058046.18元。其中:基本支出5236056.68元,占总支出的86.43%;项目支出821989.50元,占总支出的13.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9128.54元,增长5.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0009.02元,增长10.79%;项目支出减少190880.48元,下降18.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完善绩效分配方案,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基药使用率,降低药物支出成本,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住院、门诊病人增加,医疗收入增加,药品及卫生材料费用支出增加;根据卫生院收支结余情况,按照要求发放落实“两个允许”绩效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23年1-3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未拨付,财政项目拨款减少,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36056.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08082.91元,占基本支出的6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7973.77元,占基本支出的3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1989.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类项目支出810789.5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临时人员工资、村卫生室劳务费、公共卫生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网络系统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共卫生材料费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类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类项目支出102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4690.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4%。与上年相比减少403255.79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未足额拨付,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减少,对应基本拨款支出减少;2023年1-3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未拨付,财政项目支出拨款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56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422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268.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0.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5700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7%。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2258681.84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6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10789.5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2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107412.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924.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9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1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数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部分,未进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000.00元,增长92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000.00元,增长9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量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增加,2023年下达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中急诊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资产总额6402631.09元,其中,流动资产1678710.18元,固定资产4723919.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924.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68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4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8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8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