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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格局的形成。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7.负责市属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9.负责推进楚雄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13.管理、指导楚雄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5、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城镇、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科普、控烟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担楚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法治建设、普法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21个,分别是:
1.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4.楚雄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5.楚雄市人民医院
6.楚雄市中医医院
7.楚雄市东瓜镇卫生院
8.楚雄市子午镇卫生院
9.楚雄市苍岭镇卫生院
10.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卫生院
11.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
12.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13.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
14.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卫生院
15.楚雄市西舍路镇卫生院
16.楚雄市大过口乡卫生院
17.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18.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19.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
20.楚雄市树苴乡卫生院
21.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争创省级健康县城。一是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攻坚”和“百日巩固”行动,力争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对楚雄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评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二是积极推进健康村、健康乡镇、健康县城创建工作,持续巩固省级卫生(健康)乡镇、卫生(健康)村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为省级健康县城。三是加强对新村镇、苍岭镇、子午镇、三街镇创建(巩固)国家卫生乡镇的技术指导,力争新村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子午镇、三街镇、苍岭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全国爱卫办评审,并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
2.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做强“强龙头”。要进一步强化医共体建设的关键在“龙头”的意识,持续抓管理、促提升,围绕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挥专科引领和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医共体内业务融合发展和市乡同质化管理。加快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步伐,积极与省州三甲医院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人才交流合作,真正使“龙头”强起来。二是做强网底。按“市+乡镇+村”的共建格局,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同质化管理,把市级“龙头”医院的先进管理模式移植下去,对医院的人员、财务、绩效分配真正管起来,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由总医院牵头重点帮扶有创等任务的乡镇卫生院,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创等达标,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3.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加强督促考核,通过上下联动,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二是持续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抓实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管理,压实责任,多措并举,严防死守,控制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强化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城乡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医防协同。加强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不断提高急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处置和检测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4.持续抓实“一老一小”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是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高和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二是继续推动医养结合深度发展,通过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抓实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工作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健全“三孩”政策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降低生育、养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5.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人民医院全国基层版胸痛中心通过中国胸痛中心总部再认证授牌,卒中防治中心通过省级复审。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19家、“心脑血管救治站”6家,市人民医院和15家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急救已接入州级“120”急救平台投入使用,坝区乡镇接入市人民医院分站点,山区乡镇建成4个急救站(点)。东华、西舍路、鹿城、中山、吕合、三街卫生院已通过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创建,其中:东华、西舍路、鹿城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加强康复医学、老年疾病、医学检验8个薄弱专科建设,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等9个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推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6项。分级诊疗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双向转诊工作,医共体内双向转诊1405人次(其中上转757人次,下转648人次),远程诊疗(含云心电)2.26万余人次,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始终把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放在健康焦点位置,持续巩固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落实中彝医药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抓实核心指标,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双百九五工程持续推进,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7个;加大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建设,市中医医院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项目通过州级年度考核,中西医协同、中医为主的服务形式逐渐形成,中彝医药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楚雄市人民政府与楚雄州中医医院签署深化中彝医药振兴发展合作协议,在楚雄市中医医院加挂了“楚雄州中医医院楚雄市分院”牌子,楚雄州中医医院将与楚雄市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到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8.0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436.13万元,下降56.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比2023年预算在职人员人数减少4人,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包括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资金、全科医生特殊岗位计划试点补助资金、防治艾滋病补助资金等),而2024年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单位预算;三是2023年因疫情防控需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630万元,2024年无此项目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6.13万元,下降56.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比2023年预算在职人员人数减少4人,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包括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资金、全科医生特殊岗位计划试点补助资金、防治艾滋病补助资金等),而2024年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单位预算;三是2023年因疫情防控需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630万元,2024年无此项目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8.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56万元,下降15.1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预算在职人员人数比2023年减少4人,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7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8.58万元,下降70.0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包括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资金、全科医生特殊岗位计划试点补助资金、防治艾滋病补助资金等),而2024年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单位预算;二是2023年因疫情防控需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630万元,2024年无此项目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2.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68.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等。
2100102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等。
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开展经费。
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
2100717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393.1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等项目。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伤保险。
2101601-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9.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024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2.57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8万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在职人员预算数减少4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592.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0万元,固定资产560.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