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3-1011001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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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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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分析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效果。组织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影响人群健康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5.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 。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推广。

8.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参与年度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规划的制订、实施与评价。分析和预测我市艾滋病流行趋势,制定艾滋病、麻风病防治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发宣传教材。承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高危人群干预、免费咨询服务、母婴传播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关怀与救治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全市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57人的流调队和97人的消杀队,组织全市疫情处置专班业务培训19期2460人次,牵头制定全市应急演练方案2个,专业队伍业务素质和全市疫情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2)精准开展流调朔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708人,调查隔离管控重点地区入楚人员871人,调查隔离管控重点地区入楚人员3271人,境外入滇人员1481人。完成重点人员核酸检测46613份,各类环境监测21743份。对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1290次,消杀面积达148万平方米。

(3)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作用。参与全市范围的9个防控技术方案的起草和审定。提交疫情分析报告16份,防控工作建议290条,防控体系33篇,制作防控宣传材料25种。

(4)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指导设置全市23个接种点,调拨新冠疫苗163万剂次,组织培训全市各级医疗机构760名新冠疫苗接种医务人员,楚雄市常住人口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9.73%,加强针接种率达97.08%。

2.全力提质增效,疾病防控成效显著。

(1)急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形成了预防与应急并重,部门协同共同应对复杂局面的工作机制,2022年全市传染病控制平稳,较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597例,同比下降19%。快速有效处置手足口聚集性疫情10起、上呼吸感染聚集疫情4起、食物中毒2起。扎实做好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早采取干预控制措施,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同比下降88%。

(2)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2022年全市接种免疫规划疫苗97298针次,建卡人数4133人,建证率达100%,22针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及时发现并报告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完成麻疹监测38例,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调查3例,AFP监测1例,AEFI网络报告病例15例,百日咳监测1例。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100663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筑牢免疫屏障。加快规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楚雄市目前已有20家被州级评审考核为规范性预防接种门诊。

(3)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突破。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的管理质量不断提高,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不断规范,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94.9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3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4.8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6.11%;指导全市建成19个慢性病管理中心和5个心脑血管救助站10个救治单元,成立了318个慢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

(4)结核病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重点督导、及时解决“三位一体”出现的新问题,有序推进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高效完成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患者健康规范管理率达98.04%,肺结核可疑症状推介转诊到位任务完成率达108.6%,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及时响应率达100%。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率达100%。

(5)重大传染病防治成果不断得到巩固。有序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超额完成鼠疫动物细菌学、鼠血清、鼠疫杆菌培养检测任务,全年无鼠疫、不明原因猝死、疟疾疫情发生。筛查并确诊2例慢型克山病。监测各类人群尿碘、盐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标。完成血吸虫病询检筛查和血清学监测任务,实施地膜覆盖灭螺试点工作;完成AIDS/HIV监测检测任务,HIV感染者管理率、转介治疗率、治疗覆盖率均达标,性病疫情网络报告率达到95%以上,年内无新发麻风病例。

(6)卫生监测覆盖面逐步扩大。完成辖区乡镇和城区水样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公共场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环境检测;2022年按照省级要求顺利开展楚雄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打破了以往只能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被动局面。完成了年度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上报任务,全年未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持续做好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积极协调落实楚雄市消毒监测与评价工作,各类重点场所科学消毒、精准消毒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7)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全力做好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医院消毒卫生抽检、各类公共场所常规消毒检测、急性传染病血清标本、外环境监测标本等采样检测工作。完成了国家组织的尿碘、盐碘、水氟盲样考核,完成省级水中镉、水中铜、艾滋病、梅毒、丙肝盲样考核;对“八类重点场所”的质量抽检率达100%;推进核酸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实验室最大样品检测量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血吸虫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检验中心、卫生监测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在职人员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人,减少原因是:2022年正常退休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实有车辆超编制2辆的主要原因是:2009年计划免疫项目配置专用车辆1辆,2013年全球基金疟疾项目配置专用车辆1辆,属项目直接配置专用车辆,未核给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89,15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7,988.32元,占总收入的98.06%;上级补 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87,463.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1.5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700.00元,占总收入的0.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66,951.09元,增长16.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1,521.29元,增长18.42%;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减少158,120.20元,下降35.49%;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3,550.00元,增长19.32%。2022年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调整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支出增加。财政对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投入,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双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3,379,200.00元,所以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疾控中心拨付2021年禽流感监测项目尾款14,000.00元,所以其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加强,美沙酮服药病人逐年减少,导致美沙酮门诊一般诊疗收入减少,所以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69,090.91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6,421.44元,占总支出的64.33%;项目支出6,802,669.47元,占总支出的35.6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71,280.30元,增长14.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9,562.36元,增长5.59%;项目支出增加1,821,717.94元,增长36.57%;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总支出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调整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支出增加,所以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总支出中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对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投入,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双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3,379,200.00元,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66,42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58,475.1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7,946.30元,占基本支出的4.14%。我单位2022年人均基本支出177,774.22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0,412.68元;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7,361.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02,669.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2年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29%;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225,074.00元,占项目支出3.31%;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31,685.06元,占项目支出16.64%;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01,379.83元,占项目支出19.13%;用于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124,530.58元,占项目支出60.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7,988.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6%。与上年相比增加2,911,521.29元,增长18.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6,49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0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95,283.35万元,增长9.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731,48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5.9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16,237.94元,增长39.8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1,758,47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8.1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1,211.56元,增长9.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228,02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9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928.21元,下降6.5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调整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支出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投入,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双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3,379,200.00元,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9,07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006,501.8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5.82%;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505.6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1.56%;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纳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支出40,069.62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62%;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58,20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9,196,918.22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5.21%;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31,685.06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79%、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01,379.83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81%;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124,530.5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4.76%;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568,486.29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41%;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335,208.32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0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我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0,7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510,703.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38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877.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0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38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877.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在中央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挂接时已做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但在年度预算公开表中无法反应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648.15元,下降2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37,185.15元,下降2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3,463.00元,下降43.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车辆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877.28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控及应急处突、辖区各医疗机构疫苗配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麻风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五大卫生监测及检验检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五大卫生监测工作及检验检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4,504.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因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5,991,702.16元,其中,流动资产10,905,499.81元,固定资产35,030,60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5,6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76,52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4,7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1,042.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6,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992.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支付的业务费。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血吸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五大卫生监测项目财政安排的支出。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处置、疫情分析、传染病检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及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财政安排支出。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