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3-1010002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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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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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母婴保健、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监督执法,并对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全市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承担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受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的委托,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行业乱象整治显成效。严管医疗机构“破防”环节,切实提升“哨点”敏感性,对违规接诊发热患者、门诊日志漏登、不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较为突出的9家个体诊所责令停业整顿;对15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严查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共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虚假宣传疗效、未严格执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等案件10件。严打非法行医行为,共立案8件。

2.积极应对,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断优化运行机制,灵活妥善处置应对、积极开展防控指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重点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流程,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和普法宣传力度。抓实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厂矿企业、学校等监管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共开展培训16场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

4.加大对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执法检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放射诊疗、医疗废弃物、执业医师执业规范、处方书写规范、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落实依法执业、院感防控、医务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共监督检查908户次,完成医院感染性监测257份。结合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规模小、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偏低和管理难规范的特点,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的方式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3235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57份。全面梳理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突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整治、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77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79份。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为重点,对135家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37份。严厉打击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激素、夸大宣传等乱象,检查医疗机构、药店、超市、母婴用品店等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450余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均立案查处。

5.深化“放管服”改革,圆满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工作。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强化统筹,将疫情防控、专项执法、任务抽检与“双随机”有机融合,2022年共下达“双随机”任务607家,监督完成607家,监督完成率100.00%。

6.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夯实监督哨点作用。采取现场带教、集中培训、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员技能竞赛等形式提升协管员运用“学、思、践、悟”能力、巡查能力和对违法线索的发现甄别能力,全年共巡回监督11793户次,共上报信息线索157条,立案27件,充分发挥了卫生监督协管的前哨作用。

7.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关注、舆论热点等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查办,形成示范效应。全年共立案116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49件,生活饮用水卫生1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件、放射诊疗卫生2件、消毒产品2件,学校卫生7件,传染病防治31件,职业卫生7件,医疗卫生10件,无证行医8件;一般程序57件,简易程序59件。受理投诉66起,均按期高效办结,无重复投诉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单位办公室;

2.医疗机构监督科;

3.公共卫生监督科;

4.职业卫生监督科;

5.稽查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979,036.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9,036.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6,603.65元,下降1.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603.65元,下降1.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是:

1.调出3名公务员,辞职2名临时工,导致人员减少5人,同时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增加发放了2021年综合绩效。

2.住房公积金2022年10-12月份单位部分未拨款111,232.70元。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165,540.00元,非税收入返回项目收入增加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979,036.23元。其中:基本支出4,038,846.74元,占总支出的81.12%;项目支出940,189.49元,占总支出的18.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603.65元,下降1.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16.86元,增长0.65%;项目支出减少122,820.51元,下降11.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是:

1.调出3名公务员,辞职2名临时工,导致人员减少5人,同时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增加发放了2021年综合绩效。

2.住房公积金2022年10-12月份单位部分未拨款111,232.70元。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165,540.00元,非税收入返回项目收入增加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8,846.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3,583.69元,占基本支出的8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5,263.05元,占基本支出的1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0,189.49元。

其中: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90,189.49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卫生监督机构项目经费150,000.00元,用于支付卫生专项检查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9,036.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6,603.65元,下降1.90%。

主要原因分析:

1.调出3名公务员,辞职2名临时工,导致人员减少5人,同时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增加发放了2021年综合绩效。

2.住房公积金2022年10-12月份单位部分未拨款111,232.70元。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165,540.00元,非税收入返回项目收入增加8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54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20,372.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171.04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446,38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3,403,161.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90,189.49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2,972.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058.12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1,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71,111.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23.73元,支出决算为18,32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23.7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23.73元,支出决算为18,32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32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672.80元,增长7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990.80元,增长9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8.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车辆维修费和车辆燃油费单价上涨,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2未发生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263.0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982.88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分析:

1.调出3名公务员,辞职2名临时工,导致人员减少5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2.非税收入返回项目收入增加80,0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7,060,624.25元,其中,流动资产112,321.57元,固定资产6,939,302.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018.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17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13.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38.7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7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63.7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6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我局单位名称于2022年6月6日由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变更为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编制数由24人调整为18人。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2年调出公务员3名,与上年相比人员净减少3人。临时工有2人辞职。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双随机”监督抽检:指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随机对应。该系统工作流程为:首先通过对系统内大量的卫生监督对象信息进行复杂运算。在运算中,卫生监督对象信息的随机抽取要配合数据中心设置的黑白名单以及各种设定的抽取规则,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抽象的运算以及对数据的优化给出绝对公平的卫生监督对象信息抽检结果。其次,在对卫生监督对象信息随机抽取后系统再从执法人员中通过随机的运算抽取出相对应的执法人员,实现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平、透明。

2.卫生监督协管: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任务是:

(1)公共场所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6)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4.无证行医: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

5.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

6.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建立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和规程。

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8.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如执法文书、培训合格证工本费、封塑机、制服、抽检材料、仪器耗材等费用。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