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2-1109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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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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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万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7.负责市属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9.负责推进楚雄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3.管理、指导楚雄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实政治建设挺起信仰之柱。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实思想建设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今年以来累计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班1期,培训党员409人次。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2期,分析研判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情况3次,党委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1次。三是抓实组织建设夯实执政之基。对照“五个基本标准”,着力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开展“三亮三创两争当”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四是抓实作风建设砥砺奋进之志。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专题学习200多场次,举办党史专题宣讲3场次,累计384人参加,开展专题党课23场次。五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永葆清廉之风。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大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清廉教育、防治腐败制度、医德医风建设”四大体系,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2.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一是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慎终如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全市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二是科学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对全市2876个村(居)民小组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设置接种点24个,组建3个专班,1180名医务人员开展疫苗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安全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加强演练培训,完善救治机制。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救治推演,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2021年组织疫情防控及医疗应急救治培训1962场42061人次,开展应急演练188场次,6751人参与。四是加快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楚雄市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452.7万万元,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实验室改造项目2021年2月完工并具备开展核酸检测能力,市域内每日最大核酸检测量(单份)达5000份。

3.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开展。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卫生乡镇创建,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市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14个,省级卫生村141个,全市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率达到了100%;全市15个乡镇119个村委会(社区)启动实施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医联体建设成效凸显。“胡竹林眼科专家工作站”、“李炯明泌尿外科专家工作站”、“杨恩品皮肤科专家基层工作站”、“郭翠萍中医针灸专家基层工作站”四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分别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落地,“何丽娟妇产科专家团队工作站”、“李存芬超声专家团队工作站”两个州级专家工作站在市妇计中心建成。二是持续推进“两个允许”,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三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S付费改革质量逐步提升,逐步从“治病挣钱”向“防病省钱”转变。四是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取得新突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正式试行编制备案管理工作。

5.疾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持续提升。一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1至11月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831例,发病率为138.13/10万,死亡7例,死亡率为1.16/10万,病死率为0.84%。1至11月楚雄市无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报告。二是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对3家市政供水厂、15个乡镇30个农村集中式水厂采样检测监测指标全部合格。三是继续实施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巩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成果。1-10月份检测570944人,占常住人口90.62%累计抗病毒治疗1036例,治疗比例达93.3%、病毒抑制率95.8%、结核病筛查1089人、99%。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管理率100%。四是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处突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储备应急物资,充实应急队伍,市级组建卫生应急队伍5支117人,乡镇组建卫生应急队伍15支150人,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有序高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五是继续巩固我市慢性病示范区创建成果。10月20日顺利接受国家对楚雄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六是精神卫生工作得到加强。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67名,追踪管理肇事肇祸患者319名,住院救治186名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96.9%。七是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初显成效。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设立精神卫生管理小组,开通12355心理咨询热线,建成楚雄怡宁心理康复医院设立志愿者工作站,有心理治疗师5人,心理咨询师4人,开展两期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教师233名。

6.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全面可及。一是公共卫生各项指标落实较好。2021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6.19万份,建档率93.90%;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139个签约团队,居民签约总数280126人,签约覆盖率达46.67%。三是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市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36.7/10万,婴儿死亡8人,死亡率2.94‰,5岁以下儿童死亡12人,死亡率 4.40‰,免费为4396名婚前人群进行HIV及梅毒初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4941人。四是着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在市人民医院建成“五大中心”,13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其中东华卫生院达到了社区医院标准),2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7.中彝医药事业得到传承发展。一是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15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彝医药门诊人次占总人次的57.98%。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市累计取得彝医医师资格56人,今年组织参加楚雄州2021年彝医药知识培训班5期162人次,取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6人;继续实施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李春琳、李学勇)。三是强化中医药健康管理,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Ⅱ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覆盖率分别为76.74%、69.25%、62.99%,均超过指标要求。

8.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与生育政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积极稳妥实施三孩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产假、生育保险等措施的落实。1-10月全市共出生3065人,人口出生率5.5‰;自然增长率1.2‰;计划生育率达97.38%;出生人口性别比107,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

9.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持续提升。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场所常态化监督巡查工作,增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联合出动执法人员2640人次,完成各类医疗机构广告日常检查880户次,监测各类医疗广告20.25万条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处理投诉举报6起,完成各专业日常监督检查738户次,完成监督检查3家。

10.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15个乡镇卫生院、142个村卫生室、市医院实现标准化建设达标提质,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6.6%;“四重保障”政策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普通门诊和28种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分别达50.86%和83.53%;“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机制全面实行,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99%以上,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实现全覆盖;实施“三个一批”工程,累计救治36种大病患者1438人,大病专项救治和慢性病患者救治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签约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四种重点慢病规范管理率均超过了省州规定。

11.“一老一小”养老托幼服务业得到发展。一是老龄健康工作得到加强。相继出台并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敬老爱老风尚持续传承,走访慰问百岁老人7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0人,落实四类“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4.814万元,受益12407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547本,办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卡3452张。与16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行“智慧助老”出行,打通就医绿色通道,彝人古镇社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目前2家托幼机构已完成备案工作,婴幼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婴幼儿抚养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有所提升。

12.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注重“选”字,在吸纳发展上“墩好苗”。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9名、参公管理人员2名、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2名、“三支一扶”2名,不断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二是落实“育”字,在能力提升上“施好肥”。选派99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规培,4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下沉医共体分院帮扶,74名州级以上专家到市级医疗机构带教,积极组织实施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强化人才能力提升。三是突出“管”字,在队伍建设上“修好枝”。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清廉医院建设”,不断锤炼医务人员党性修养,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敬业奉献的卫生人才队伍。

13.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持续巩固完善,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市人民医院新区二期建设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东瓜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有望在年内前建成投入使用。

14.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云HIS实现全市卫生系统全覆盖,各公立医疗机构HIS系统与智慧医保平台顺利对接,云南省“电子健康卡”得到普及应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院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初见成效,“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平台(二期)和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分别是:

1.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卫生健康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楚雄市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市中(彝)医药局〉、楚雄市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楚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11个科室。

2.楚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3.楚雄市人民医院

4.楚雄市中医医院

5.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8.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9.楚雄市东瓜镇卫生院

10.楚雄市紫溪镇卫生院

11.楚雄市吕合中心卫生院

12.楚雄市子午镇卫生院

13.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

14.楚雄市苍岭镇卫生院

15.楚雄市中山中心卫生院

16.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

17.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

18.楚雄市树苴乡卫生院

19.楚雄市大地基乡卫生院

20.楚雄市大过口乡卫生院

21.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22.楚雄市西舍路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0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9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9辆,实有车辆4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376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27.33万元,占总收入的54.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0848.97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38.7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86.51万元,占总收入的6.86%。与上年总收入68770.71万元对比减少15007.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对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建设二期项目、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投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234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4.06万元,占总支出的68.38%;项目支出16555.34万元,占总支出的31.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68242.30万元对比减少15893.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0年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建设二期项目支出、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021年度的计划生育惠民资金由乡镇社会事务办直接支付兑现,减少了2021年度计划生育惠民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794.0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5151.89万元对比增加642.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调整增加职务工资、薪级工资;行政单位调整增加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6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25.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55.34万元。项目主要支出在以下方面: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2.84万元、综合医院支出1112.40万元、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025.05万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47.71万元、乡镇卫生院支出402.47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23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9.27万元、卫生监督机构支出9.92万元、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09.6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50.1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49.7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69.92万元、中医(民族医)专项支出31.63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10.8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65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6.62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9460.25万元。

与上年项目支出33091.41万元对比减少16536.0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0年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建设二期项目支出、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7000万元;2021年度的计划生育惠民资金由乡镇社会事务办直接支付兑现,减少了2021年度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支出;新增2021年度配合金融办代偿还融资款9,460.25万元。以上各项支出增减变化合计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7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3.07万元对比增加10402.4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9.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46%;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2.57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53.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4.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0.2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64%。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5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5%。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87.23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6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2.84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18%;综合医院支出4129.8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2.87%;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851.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0.25%;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47.7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26%;乡镇卫生院支出4435.47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4.5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72.7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5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828.19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59%;卫生监督机构支出317.02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76%;妇幼保健机构支出809.68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4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780.40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5.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49.76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9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69.93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49%;中医(民族医)专项支出31.63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18%;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10.8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7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65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5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53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1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4.37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1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0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22%;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6.62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0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6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9%,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460.25万元,占城乡社区(类)支出10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其中:住房公积金508.69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6.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3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29万元,完成预算的36.2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的62.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和加强公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严禁超预算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6.96万元比2020年减少33.12万元,下降3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29万元减少37.08万元,下降4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7万元增加3.95万元,增长69.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加强公务用车的统一调度,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派车流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能。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7万元增加3.95万元,增长69.06%。主要原因为2021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工作,相关的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9万元,占83.02%;公务接待费支出9.67万元,占16.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卫生健康及考察学习医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2万元,增长15.96%,增加主要原因新招录了2名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支出36.54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47.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运转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4.1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2.03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2.7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89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劳务费24.76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10,01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637.6万元,固定资产6397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146.96万元,在建工程113.26万元,无形资产1,347.42万元,其他资产1,791.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较本年资产总额上年增长6.5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96.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506.14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010.5

41637.6

63973.94

35120.01

919.08

6607.92

21326.93

1146.96

113.26

1347.42

1791.3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市卫生健康局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市卫生健康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目标内容指向明确、量化具体、合理可行、内容完整、全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目标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年度支出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资金支出管理。通过项目的立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进一步提高了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实施单位、科室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和申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健全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为居民提供分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中医药、综合管理等6类,包括子项31项,其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健康素养促进,基本避孕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改善,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人口监测,卫生健康项目监督。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反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养老生活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相关补助。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