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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中医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商业保险、健康扶贫定点医院。2020年4月医院一期项目建设完成,整体搬迁至楚雄市东山路66号。二期建设项目门诊楼、医技楼、老年康复楼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14亿元,建筑面积35272.37平方米,现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及附属工程施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对全市的医疗辐射作用不断加强,就诊人数逐年增多,通过发挥中医药特色,为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质量提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党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支委会16次、党员大会4次、各党小组会议各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制作宣传版面8块,国旗9面、党旗13面,营造学习氛围;开展集中学习49次、专题教育片学习4次、先进人物学习4次、中心理论组学习7次、读书班活动2次、党史知识测试2次、学习交流38人次、党史学习宣讲1次、红色基地教育1次33人次;深入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5次义诊22场次。三是成功承办了楚雄市卫生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晚会。四是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25个步骤要求开展“三培养”工作,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五是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申请志愿活动37项,入户宣传148户。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及推进会2次,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党风廉政承诺书”、“无红包”科室承诺书各32份,“不收不送红包承诺书”2671份,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22人、党小组开展“交心谈心”33人,“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8人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7次,局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1次,医药代表集体接待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重点岗位人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对医院责权目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排查,排查廉政风险点36项,责权目录31项。二是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例8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467人次、家风教育讲座1次28人次,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132篇。三是以“清廉医院”建设为抓手推进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务人员“九不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持续整治“四风”问题。
(3)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如开工作部署会议1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4个。二是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峰”等APP平台加强职工思想学习教育。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和管控,加强QQ、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媒体管理,为医院提供正能量。
2、业务工作
(1)医疗服务指标。全年完成业务收入2097.57万元,同比增加37.43%。完成门急诊100860人次,同比上升21.33%,门急诊次均费用122.57元,同比增加17.97%;开放床位数180张,出院病人2671人次,同比下降3.75%,平均住院费用3225.8元,同比增加15.42%;平均住院日7.3天。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重新修订了应急预案、制定了核酸检测方案,调整充实了疫情防控队伍(其中应急队员20人、核酸采样队员60人、流调队员4人、消杀队员8人、隔离酒店专班11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全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会议30余次。二是持续抓好人员培训,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31个内容知识的培训187场次5610人次;书面测试1次,技能考核2次,177名职工全员参加。三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在两个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在新区单独设立了发热门诊,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出示行程卡,避免人员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真正起到哨点作用。四是严格住院病区管理,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制度,禁止快递、快餐、外卖等人员进入医院诊疗区域。五是严格落实住院陪护制度,全院实行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六是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与云南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发热患者、新入院患者、陪护人员做到“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要求认真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全年送检样本14550例,其中医务人员3699例,门诊患者10851例,全部为阴性。七是严格落实外出“双报备”制度,尽量减少外出,做到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外出必须执行“双报备”制度,全年职工外出报备157人次。
(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了《楚雄市中医医院新冠病毒疫苗规模化临时集中接种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60人组成工作专班,组建了14个工作小组,接种人员100%持证上岗,市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我院接种点冷库、冰柜、电脑、VPN、办公设施等购置。自2021年3月24日起全年已完成疫苗接种109936剂,其中第一剂46334、第二剂43450、第三剂20152,接种点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4)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一是完成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统及报送工作124人次,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计算达标率100%;2021年全院购买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习卡138人次。二是按年初制定的三基培训和考核方案,定期举办院内业务讲座12次,参加培训1297人次,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业务考试1次,参加考试人员112人次。三是质控科加强临床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监督,病历甲级率99.97%、处方合格率 95.4%、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2.76%、X光检查阳性率≥70%;上半年发生较小的医疗纠纷投诉1例。
(5)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以持续巩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和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为抓手,一是严格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持续抓好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全院12个中医优势病种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共895人次,入径率33.5%,定期开展统计和分析工作;三是突出中医药重点专科特色优势,在人员配置、设备购置上给予政策倾斜,新增了诊疗设备,积极开展新技术;四是做好分级诊疗、院前急救体系工作,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收治急危重症65例,上转133人次,下转29人次;五是组织开展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43人;六是定期对处方、病历规范书写点评进行审核指导,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6)感染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院感质控,定期检查、督导、反馈和整改。二是加强感染监测,全年上报院内感染7例感染率0.26%,开展目标监测1337例均未发生院内感染;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128份,紫外线灯强度监测116盏合格率95%;发生职业暴露5例均为锐器伤;对311人次医务人员手卫生观察,依从率68%,正确率71%,知晓率62%。三是实施传染病管理及防控,全年无甲类传染病上报,报告乙类、丙类及其他传染病共计7种33例,全部按照要求进行网络上报和登记;艾滋病初筛检测7887人次确诊阳性1例;上报心脑血管病例25例。四是规范处置医疗废物4466kg,未发生遗撒、遗失等事件。五是开展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工作,组织10名医务人员对52例患者调查,社区感染28例、医院感染2例,医院感染率为3.85%。六是开展院感知识集中培训24场次1573人次,考核136人,提高了全员院感防控意识。
(7)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教育。一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全年全市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0-3岁儿童18137人次系统录入11592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38837人系统录入38837人、在管Ⅱ型糖尿病6844人随访服务24454人次;对全市中医包工作督导考核3次专项督导1次;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培训6场次237人次、技能培训1场次34人次。二是组织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全年完成辖区内常住及流动儿童建卡254人、计划免疫常规接种共计2738针次、二类疫苗接种共计419针次;加强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2场次,健康教育宣传栏6期,科室健康教育宣传栏36期;各种活动日宣传12次,控烟宣传6次,各科室健康教育宣传24场次。
(8)医改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探索落实“两个允许”政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院进行绩效管理,正在进行方案制定中。二是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导向,推进全成本核算与全面预算管理,促进医院内部高效运营,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杨恩品、郭翠萍省级专家基层工作站在我院皮肤科和针灸科两个州级重点专科成立挂牌,实现了优质资源下沉,定期开展临床带教,促进我院人才、技术、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四是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两票制”政策,确实降低药品价格。
(9)基层指导及对口支援工作。全年共派出2个督导组6人,对16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医药工作进行督导培训,开展培训4场,培训乡村两级医务人员69人。充分发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全年共组织下乡、义诊、巡诊、中医包考核、带教查房27次。
(10)应急管理。一是及时调整应急领导小组、2个应急医疗队伍人员名单,牵头组织定期清查应急物资4次,及时补充购买部分急救用品,进行了应急管理知识专项培训2场次。二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护队员、后备队员全部完成了新冠肺炎疫苗三剂次接种,队伍素质高,随时做好应急处突的准备工作。
(11)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一是以贷款方式投入新区智能化、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1076万元。二是智能化项目于7月5日完成初验,防火墙、入侵检测、上网行为管理、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等设备的上线使用,补齐了我院在网络安全建设方面的短板。三是4月初防统方系统的安装,实现了院内对统方的监测与控制。四是信息化新系统于9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PACS、LIS等系统的上线使用,实现了院内检查检验信息、院内系统间的互通,医疗文书、质控、审方等从纸质和手工到电子化的转变,同步完成了内外网的物理隔离,进一步强化了院内的网络安全,新系统已通过电子病历评级三级的初评。五是完成了楚雄州定制化“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平台前置机的安装工作和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二期项目的初验,完成了医院公众号电子健康卡的发卡及云南省电子健康码、办事通平台对接工作。六是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点信息保障工作,确保接种点工作有序开展。
(12)项目工作。新区建设项目一期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局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4月实现新区整体搬迁,医疗环境、就医环境和服务流程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审计局对一期工程及附属建设项目共提出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4个问题的整改,还有超计划投资1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推进中。二期项目门诊楼、医技楼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分部分项验收,正在进行内部专业装修;老年康复楼已完成二层底板浇筑,预计2022年底可全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累计产值12082万元。
(13)栗子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做好栗子园社区常住总人口7795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一是完成门急诊25769人次,业务收入213.9万元。二是做好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居民健康档案6690份建档率90.39%;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2种1846余人份、更换宣传栏6期、举办各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0期;开展义诊及公众咨询服务12次,对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体检及随访645人次。三是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统计949人;高血压管理454人随访1030人次;糖尿病管理109人随访400人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28人;肺结核病人管理2人已结案1人;疫苗接种2897针次。四是落实妇幼包管理,管理产妇103人,出生数79人、早孕建卡40人、产后访视7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87人、婴幼儿死亡1人。五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2305人履约率99.87%。六是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451人、0-3岁儿童398人、2型糖尿病患者98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中医医院。楚雄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商业保险、健康扶贫定点医院。设有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感控科、基层指导科、公共卫生科、人事科、财务科、后勤科、信息科、项目办等职能科室,急诊科、老年病科、内一科(内分泌科)、针灸科、妇科、皮肤科、康复科、疼痛科等临床科室,收费室、药剂科(中药房、西药房、免煎颗粒室、合理用药咨询窗口)、医学影像科(CT室、DR室)、检验科等医技辅助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6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75万元,占总收入的40.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504.0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6.0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3.91万元,占总收入的3.4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2020年减少10263.04万元,降幅69.67%;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9014.8万元,降幅为83.28%;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379.93万元,降幅为35.5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2020年我院二期项目开工建设,财政拨付我院工程债券1亿,所以造 成本年总收入和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98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85万元,占总支出的76.65%;项目支出931.16万元,占总支出的23.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0763.84万元,降幅72.97%,其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574.72万元,降幅34%,项目支出减少9189.11万元,降幅为90.8%,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付我院二期项目建设工程债券1亿,用于二期工程建设,所以2021年总支出和财政拨款较2020年减少较多,降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4.72万元,降幅34%,主要原因分析 2020 年我院搬入新区,为了更好地开展新院区业务,购置了大量设备、办公用品等,所以,2021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55%。与上年相比减少15.28万元,降幅为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45%。与上年相比减少1559.44,降幅为47.04%,主要原因分析 2020 年我院搬入新区,为了更好地开展新院区业务,购置了大量设备、办公用品等,所以,2021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较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89.11万元,降幅为90.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财政拨入我院国债资金 1 亿元,用于医院新区二期项目建设,因此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较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至2020年度财政补助未到位资金支出348.99万元,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4.06万元,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万元,2021年以前建设工程欠拨资金支出400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资金支出100万元,中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支出34.49万元,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支出0.2万元,2021年新冠疫苗临时集中接种点物资采购经费支出20万元,2021年楚雄市开展新冠疫情应急核酸检测资金支出0.28万元,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支出1.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9.4万元,增幅为117.14%,主要原因分析: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足额拨付,2021年比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多,使得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76.8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76.8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57.2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95.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04.82万元,办公费 1.91 万元,咨询费 31.31 万元,差旅费 2.19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培训费 1.61 万元,专用材料费 424.94 万元,劳务费 146.53 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交通费0.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我院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中医医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2042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22.76万元,固定资产8875.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08.01万元,无形资产17.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5.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46.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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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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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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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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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423.64 |
10622.76 |
8875.33 |
6576.30 |
30.2 |
701.01 |
1567.82 |
0 |
908.01 |
17.5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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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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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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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中医医院2019 年之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不再执行,2021 年沿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我单位指医院的医疗收入。
2.医疗收入: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
非偿还性资金。“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包括医院所开展的医疗、科研、教学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
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