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部门决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卫生院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承担着本乡镇1.5万多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以及周边乡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卫生院基本情况: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占地面积3,366.65平方米,建筑面积2,312.9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301.50平方米,职工周转房1,011.43平方米。我院设有综合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护理部、药房、收费室、功能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后勤部等科室。卫生院编制床位15张,实际开放床位22张,医院拥有X光机,彩超、心电监测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设备。
2、卫生院人员情况,编制27人,2018年年末有正式职工20人,临时人员3人,共计23人。
3、村卫生所基本情况:全镇共有8个村卫生所:巨龙、大坎子、伍街、下村、密者、洒树咪、腊曲、西叉村卫生室,现有乡村医生17名。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工作
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十四项核心制度,严格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在诊疗过程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让群众满意。我院药品实行网上招标采购,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均有公示,接受更大群众监督。
2、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医疗卫生支出,做好创收节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我卫生院制定了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督促;积极参加市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财务人员工作培训会,扎实学习各种法规制度文件;针对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以及社会比较关注的焦点、热点方面的工作,以及影响财务工作质量、会计核算真实性的重点方面,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3、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镇机关干部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共同努力,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全镇医务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让农民群众充分体会到城乡居民医保的好处。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健康教育工作、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与管理、中医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卫生监督工作等。
5、艾滋病防治工作
6、爱国卫生工作
7、强化安全生产、巩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 64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05万元,占总收入的63.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26.06万元,占总收入的35.06%;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2万元,占总收入的1.66%。与上年对比增加75.06万元,增加比例为13.17%,主要原因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收入增加,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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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收入比重(%)
|
一、本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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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83
|
100%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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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5
|
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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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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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226.06
|
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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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
0
|
0
|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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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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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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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57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25万元,占总支出的83.51%;项目支出94.8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48.79万元,增加比例为9.27%,其中基本支增加39.13万元,增加比例为8.87%;项目支出增加9.66万元,增加比例为11.34%。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卫生院医疗收入增加,导致药品成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成本增加。
支出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支出比重(%)
|
一、本年支出
|
575.09
|
100%
|
其中: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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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25
|
83.51%
|
项目支出
|
94.84
|
16.49%
|
上缴上级支出
|
0
|
0
|
经营支出
|
0
|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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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用于保障性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3万元,增加比例为8.87%,增加的原因为卫生院医疗收入增加,导致药品成本支出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成本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5%。
支出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支出比重(%)
|
一、基本支出
|
480.25
|
100%
|
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71
|
2.23%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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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
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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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00
|
81.83%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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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4.44%
|
事业单位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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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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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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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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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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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
|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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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94.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66万元,增加比例为11.34%,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增加。
支出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支出比重(%)
|
一、项目支出
|
94.84
|
100%
|
其中: 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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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5.54%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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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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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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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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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
0.3%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4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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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51%。与上年对比增加53.58万元,增加比例为16.01%,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公用经费以及各级卫生院项目补助支出、职工医疗保险配套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配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22.87万元,其中:在职基本工资49.49万元,在职津贴补贴45.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绩效工资72.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9万元,住房公积金14.24万元。人员经费与2017年对比增加30.72万元,增长1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82万元,其中:办公费8.93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64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3.82万元,维护费12.40万元,会议费1.32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劳务费26.40万元,工会经费3.2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1万元,其中:退休费10.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0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2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40万元,固定资产562.31万元,无形资产18.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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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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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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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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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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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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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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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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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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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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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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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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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54
|
242.40
|
562.31
|
358.10
|
37.63
|
0
|
166.58
|
0
|
0
|
18.8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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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年末净资产732.59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581.14万元、事业基金25.99万元,职工福利基金26.01万元,财政补助结转99.45万元(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结转74.45万元,特岗全科医生资金25.00万元)。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资产负债率为11.04%。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卫生院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0.10万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0.15万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医疗卫生支出: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
3、存货: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附件: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