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推出困难丙肝患者帮扶举措,助力治愈丙肝疾病
一、医保报销+额外减免的双重“福利”
根据《云南省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凡是符合“两类”条件的丙肝患者人群到定点医院治疗丙肝,除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外,还可享受政府救治费用减免政策。
(一)减免对象
丙肝核酸检测阳性的现症患者,现住址在楚雄市,且在丙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全程规范抗病毒治疗的困难丙肝患者。
1.低收入人群。民政部门认定的6类低收入人群可100%减免(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
2.重点帮扶人群。4类重点帮扶人群可50%减免(HIV和HCV合并感染、血液透析和肾透析、重型肝炎和其他重大疾病的丙肝患者)。
3.其他人群。如果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其中1人可按低收入人口享受减免。
(二)减免标准
1.低收入人口丙肝患者:享受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报销后,治疗自费部分100%托底,全部减免。
2.重点帮扶人群丙肝患者:享受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报销后,治疗自费部分按50%减免。
注意:同时符合低收入人口和重点帮扶人群补助不可重复享受,1人只可补助1次(按低收入人口减免标准进行减免)。
二、如何领取“福利”
(一)减免治疗定点治疗医院
目前楚雄市丙肝困难患者定点治疗医院为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感染科。
(二)费用减免治疗流程
慢性丙肝患者到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免费进行丙肝核酸检测,并由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介至楚雄州人民医院感染科开展丙肝抗病毒治疗。
(三)减免政策享受时间
此次减免政策截至2025年底,如遇政策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减免条件的患者应尽早接受治疗!
(四)咨询方式及免费核酸检测地点
咨询地址: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楚雄市鹿城街道青龙河47号)咨询电话:0878-6086150。
温馨提示:患者需遵从医嘱,规律服药直至一个标准疗程(12周),并按医生要求定期接受医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