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29日,楚雄市审计局对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及附属工程进行了审计。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26.247476万元;
(二)超计划投资1875.987872万元;
(三)多支付工程款1.058391万元;
(四)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
(五)未按规定竣工验收备案。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526.247476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投报〔2020〕63号)及《楚雄市审计局审计决定书》(楚审投决〔2020〕55号)要求,针对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核减的工程造价及时调整工程投资额,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
(二)超计划投资1875.987872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的相关规定,我院于2022年4月18日取得了《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追加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及附属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22〕39号)。今后我院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批复手续。
(三)多支付工程款1.058391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12月28日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1.058391万元。
(四)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月8日完成上缴合同印花税374.7元。今后我院将加大对财务会计及内审工作的管理,依法依规 纳税,做到应缴尽缴。
(五)未按规定竣工验收备案问题
整改情况: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日期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9日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加强目前正在建设的二期项目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严控投资计划,把控好项目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楚雄市中医医院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