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2-/2021-1231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楚雄市妇幼院楼等建设项目和子午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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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楚雄市妇幼院楼等建设项目和子午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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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4月1日,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等建设项目和子午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审计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

(二)超计划投资

(三)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

(四)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按照审计报告及决定书要求,严格督促涉及项目下属单位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施工方完成了审计后竣工决算,以审定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金额,避免出现多计工程款的情况。涉及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今后将严格督促各项目下属单位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施工结算,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超计划投资问题

按照审计报告及决定书要求,严格督促涉及项目下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办超计划投资的批复手续并到市发改局追加办理超计划投资部分的投资批复文件,并于取得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追加投资计划的批复。市卫生健康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下属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组织项目实施,严禁随意出现超计划投资情况。

(三)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

按照审计报告及决定书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下属单位立行立改,已于2021年7月7日将结余资金上缴市级财政。

(四)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按照审计报告及决定书要求,督促卫生院及时对接原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和原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对于该问题,卫生院已按相关规定组织竣验收并完善工程资料。经咨询,原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和原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现场答复: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第36项规定“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再核发施工许可证”。 卫生院附属工程没有核发施工许可证就不需要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市卫生健康局今后将严格督促各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通过市审计局此次对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等建设项目和子午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市卫生健康局认识到了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今后市卫生健康局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强《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