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诊疗人次数: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395.97万人次,较上年增加11.98万人次,增加3.12%。医院212.40万人次,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53.64%,同比增加1.60%;其中民营医院27.66万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3.02%,同比下降0.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4.53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39.03 %,同比下降1.3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04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的7.33%,同比下降0.26%。
2.出院人数: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4.66万人,同比增长7.15%。其中,医院12.75万人,占全市出院人数的86.97 %;其中民营医院出院人数1.60万,占医院出院人数的12.20%,同比上升1.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8万人次,占全市出院人数的8.7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0.63万人次,占全市出院人数的4.29%。
3.门诊次均费用: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173.9元,与上年同期比较提高11.26%,其中: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0.4元,同比提高9.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48.1元,同比提高13.4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153.00元,同比提高14.09%。
4.住院次均费用:2017年人均住院费用为7939.4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提高1.94%,其中: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8879.2元,同比提高1.6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为1220.5元,同比提高8.8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均住院费用为2573.7元,同比下降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