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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2-0406007 信息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5-09-17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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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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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7号)和《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8号)精神,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卫生健康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楚雄市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市中(彝)医药局〉、楚雄市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和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订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并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

(五)负责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医防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等性途径传播疾病。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八)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九)制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十一)负责地方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三)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四)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云南、健康楚雄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廷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三是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四是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五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楚雄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楚雄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企业标准备案,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验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楚雄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楚雄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