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主要职责: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挖掘、创作、演出民族歌舞、戏剧;开展惠民演出、艺术普及,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地方剧种和戏剧;辅导基层文艺演出及创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演员部、创编部、舞美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将持续发挥国有文艺院团政策宣传、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核心职能,聚焦文化惠民与艺术创新双主线,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深耕惠民演出,计划完成150场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实现全市15个乡镇全覆盖,让优质文艺资源下沉基层;二是强化艺术创作,新排演云南传统地方剧种花灯小戏1个,挖掘彝族文化等本土元素,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三是加强基层文艺培育,常态化联系指导10支城乡业余文艺演出队伍,提升基层文艺创作与表演水平;四是圆满完成重大节日演出、临时安排演出等任务,为楚雄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81015.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81015.7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67349.50元对比,增加13666.20元,增长0.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以及工资调整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政策标准计提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81015.70元,其中:本年收入3081015.7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1015.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67349.50元对比,增加13666.20元,增长0.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以及薪酬福利相关经费按政策标准调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81015.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81015.70元,单位资金支出0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81015.70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015.70元,与上年2717349.50元对比,增加263666.20元,增长9.70%,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正常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提高,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350000.00元对比,减少250000.00元,下降71.43%,主要原因是惠民演出及新创作剧目补助项目资金按实际工作需求优化调整。
单位资金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6年无事业收入及相关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81015.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4图书馆:22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缴费资金支出;
2.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83048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惠民演出、新创作剧目等项目支出;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9237.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71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4.4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1745.6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7012.7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1619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具体为公务用车保险费、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50.00元,较上年25650.00元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严格按《楚雄市市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中车辆使用费预算核定的单位编制车辆数及单位工作性质分档次核定预算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462583.74元,其中,流动资产6848.18元,固定资产455735.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513946.4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36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278.28元,流动资产增加5915.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