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5-00069 信息分类: 旅游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3201000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直属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其主要职能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进行文化宣传演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优秀的歌舞剧(节)目,为广大群众服务;弘扬民族文化,积极进行公益性演出、商业性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演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演员部、创编部、舞美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支持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岗位职责,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实敬业、开拓创新,较好的完成了组织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为进一步繁荣彝州文艺事业,打造舞台艺术精品。艺术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集中学习、参观学习、专家辅导、观看视频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带头并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把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认真履职,打牢艺术团长远发展基础。

作为文化服务单位,艺术团不仅是文化事业的重要窗口,更是宣传思想的重要阵地。今年以来,艺术团坚持“打基础、迈好步、攻精品、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努力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作品,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演出任务。

①继续做好与楚雄彝人部落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

②积极组织开展送文化、戏曲进乡村慰问演出。

③紧扣时代主题进行创作和积极组织参加比赛。

3.加强艺术团管理,深化艺术团内部改革。

①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艺术团内部管理,制定出和实施《楚雄市文化艺术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奖惩标准》,规范艺术团财务管理,确保艺术团规范有序运行。

②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开创艺术团发展新局面。

4.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今年以来,艺术团党支部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大力加强党组织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收入合计2721745.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1745.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0256.69元,增长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256.69元,增长3.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则收入增加,二是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经费收入合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支出合计2721745.38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745.38元,占总支出的98.16%;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256.69元,增长3.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882.75元,增长2.18%;项目支出增加23373.94元,增长87.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则支出增加,二是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经费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1745.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0850.07元,占基本支出的97.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95.31元,占基本支出的2.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艺术表演团体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艺术团补助拥军剧目创作工作以及惠民演出。

2.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进行文化宣传演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优秀的歌舞剧(节)目,为广大群众服务;弘扬民族文化,积极进行公益性演出、商业性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演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174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0256.69元,增长3.04%,完成年初预算的84.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349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0%,完成年初预算的75.1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57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8805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3212.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03.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71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394.88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10112.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0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4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2276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1989.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61.76元,增长70.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1989.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61.76元,增长7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支出决算为11989.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61.76元,增长70.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1989.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61.76元,增长7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出表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513946.48元,其中,流动资产932.64元,固定资产513013.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40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111.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89.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89.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89.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89.6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