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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3.负责紫溪山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楚雄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图书馆
2.楚雄市文化馆
3.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
6.楚雄市文化艺术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年对所属6家单位不纳入汇总,仅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决算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政治建设,党组统揽作用充分发挥。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聚集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每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理论武装,强化文旅系统政治建设。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立足文旅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实际,印发《“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创新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构建“党建铸魂、文旅惠民”1个总品牌、4个支部5个子品牌”的“1+5”党建品牌矩阵,形成党组筑堡垒、党员争先锋、群众跟着干的浓厚氛围,促使文旅队伍更加扎实强劲,推动党建和文旅业务深度融合,系统党建量质齐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效率意识,严格落实“三法三化”工作法,全面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清廉楚雄建设,统筹推进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召开党组会8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读书班、专题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62场次1980人次。廉政提醒谈话9场次317人次。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员集中培训4期331人次。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105场次,参与党员545人次。广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贯彻到履职尽责各方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做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任务落实,竭力推动目标有序实施。2024年,市级下达市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亿元,1至12月在 库项目5个,累计完成投资200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下达市文化和旅游局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1至12月在库项目3 个,完成1355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5.59%;州级下达 我市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40820万元,1至11月,全市旅 游业固投在库入统项目28个,累计完成投资107886万元,完成 目标任务的76.61%。
( 三)强项目储建,重点文旅工作取得新成效。策划包装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项目14个,总投资1.64亿元;策划包装农文旅融合、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景区智慧化建设方面超长期国债项目23个,总投资109.5亿元;谋划招商项目32个,总投资443亿元(列入市级招商推荐项目4个,列入州级招商推荐项目2个);谋划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1.9亿元;谋划“十五五”文旅产业项目27个,总投资353.4亿元。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竣工开馆;紫溪山景区楚雄市西片区、彝人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积极推进省级重大项目青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现完成投资6100万元,跨龙川江桥梁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正在开展酒店配套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威楚北路项目路基土方开挖工程;产业招商项目老君山生态文旅产业园一期项目哀牢山·楚雄野生动物世界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已获省级审批,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和林地流转后续工作;紫溪康旅小镇、太阳历演艺小镇完成了规划设计方案。“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紧锣密鼓开展。
(四)强供给提质,城乡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富实。楚雄市图书馆被评定为全国一级图书馆。全市15个乡镇文化站在省级评估定级中,获评特级文化站5个,一级文化站8个,二级文化站2个,走在全州前列。打造市级新型文化空间2处(子午镇杨家大院、市非遗展示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42万元,用于“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市、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群众文化活动补助。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群众业余精神文化生活。2024年,共开展各类群众性演出活动、全民阅读活动、公益性展览、讲座等群众性文化活动2819场次,惠及群众226.56万人次。
(五) 强监管服务,文旅市场安全文明发展。以文旅市场综合监管为抓手,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对全市各旅行社、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检查、巡查、抽查,出动检查人员1155人次,开展各类检查28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要素企业539家次,向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送违法线索11条。帮助涉旅涉文企业落实奖补资金30.88万元,完成市场主体培育102家;贯彻星级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指导全市7家星级旅游饭店通过省、州复核;市级初评丙级旅游民宿(2家)已进入文旅部评定环节。多渠道宣推楚雄文旅资源,以南博会、中国旅游日、中国楚雄彝族火把节等为平台,全市各乡镇、文旅要素企业,举办各类乡村特定乡风民俗节日庆典,推送本地旅游精品线路,以省、州、市各大媒体、企业账号、自媒体广泛宣传、共同推广“中国火城·火火楚雄”文旅品牌。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党支部环楚雄党建示范点作用充分发挥,文明旅游、文明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景区转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六)强遗产保护,非遗工作再上新台阶。楚雄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推开,对“三普”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已完成复查总量的85%。积极争取实施了宜茨文昌宫、三街唐氏民居、西灵宫、楚雄民众教育馆等州、市文保单位保护修缮。扎实开展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和督促整改。3处新申报州级文保单位(达诺王氏民居、三街唐家大院、三街唐氏民居)通过州人民政府核准公布;国家级文保单位万家坝古墓群在地下文物调查勘探(1、2期)的基础上正在重新界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认真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在乡镇节庆活动中组织开展非遗歌舞展示传承,并认真做好非遗传承人、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启动非遗“三进”工作。全力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申报工作。
(七)强节庆活动,提振消费助经济增长。贯彻落实“月月有主题、节节有活动、乡乡有特色”工作要求,将中国传统节日与楚雄民族特色节庆有机融合,培育提质假日楚雄品牌,持续打响“中国火城·浪漫花都”城市IP节庆活动品牌。以火把节为统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敬老节等节日期间大力开展油菜花海艺术节、茶花节、农民运动会、桃花节、马缨花节、樱桃节、魔芋文化节等系列城乡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拉动经济和消费,促进全市乡村旅游长足发展。2024年,精彩呈现的楚雄彝族火把节盛典“中国火城·浪漫花都”品牌风靡全网,成为全州节庆举办的成功案例和标杆。“火把节”期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95.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57亿元,同比增长25.9%、14.3%。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306114.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6114.52元,占总收入的93.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6.2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6478.10元,增长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478.10元,增长1.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3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则收入增加,二是2024年其他收入火把节捐赠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306114.52元。其中:基本支出4164227.32元,占总支出的78.48%;项目支出1141887.20元,占总支出的21.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478.10元,增长8.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9964.58元,增长11.22%;项目支出减少23486.48元,下降2.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则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火把节捐赠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4227.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2032.90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194.42元,占基本支出的5.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1887.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专项资金1659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的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2.文化创作与保护专项经费7166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人才派出驻村人员经费开支以及申报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工作经费。
3.2024年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581729.20元,主要用于2024年节假日活动开展支出。
4.旅游宣传以及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专项费用101908.00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以及山水之旅精品旅游活动导览系统制作。
5.文物保护专项费用370000.00元,主要用于万家坝古墓群考古勘探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6114.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与上年相比增加66478.10元,增长1.35%,完成年初预算的49.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1402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2%,完成年初预算的39.97%。主要用于一是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二是文化和旅游局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的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群众文化活动经费以及上级补助经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408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3191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333.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51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完成年初预算的91.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1677.16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06122.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1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人退休,其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4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9148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人退休,其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650.00元,决算为2679.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72.71元,下降88.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2679.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72.71元,下降8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656.00元,支出决算为2679.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72.71元,下降88.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6.00元,决算为2679.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机动车维修维护费减少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772.71元,下降8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机动车维修维护费减少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旅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194.42元,比上年减少5706.00元,下降2.62%,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文旅局严格要求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避免不必要开支,运转费用相较于2023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18219.59元,其中,流动资产32477.64元,固定资产85741.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83910.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27.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09.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9.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