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5-00040 信息分类: 旅游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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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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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触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7.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组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楚雄文庙大成殿安防建设工程的验收工作。

2.加强文物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直接责任人公示。

(2)切实加强对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3)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及相关的安全工作部署安排文物安全大检查工作。

(4)配合市消防救援队组织开展全市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克期完成相关摸底、调查、排查的资料、表格上报工作。

(5)协助省考古所对万家坝古墓群局部调堪现场实施复勘并加强管护工作。

(6)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楚雄文庙的监管工作。

3.开展文物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4.克期完成局机关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长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纳入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8992.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992.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46.33元,下降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46.33元,下降1.2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文物修缮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合计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638992.38元。其中:基本支出638992.3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46.33元,下降1.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53.67元,增长1.60%;项目支出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级正常晋升随工资基数按比例计提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则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是2023年文物修缮项目资金减少,则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物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8992.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7629.58元,占基本支出的9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62.80元,占基本支出的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物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文物管理所未发生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99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946.33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文物修缮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合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939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79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6%。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支出72833.76元,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67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8012.08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9472.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1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比例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3512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文物管理所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51841.73元,其中,流动资产42995.23元,固定资产884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021.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