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5-00027 信息分类: 旅游
发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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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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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以及传承、弘扬、展示、宣传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对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记录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开展传承人走访、调查8次,召开座谈会6次,共走访乡镇13个,走访传承人30多人次;推荐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项,7项列入省级名录,推荐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项,推荐国家级传承人2名,进入文化和旅游部评审对象1名,启动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工作,完成申报调查报告18份30多万字,拍摄申报录像专题片18个;全面完成2项省级项目及2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完成资料1TB;认定公布市级非遗工坊15家,推荐公布州级非遗工坊7家;省级全市共开展非遗类培训16场次,800多人次参加;彝族服饰盛装系列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2022年春节元宵晚会”中得到展示;组织代表队和非遗项目参加全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展示演出和“非遗购物节”中展销取得良好效果;全面完成2022年度全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各级非遗项目及项目传承人申报认定;传承人及传承队伍培养培训;非遗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传统节日传承展示交流活动;非遗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使一批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得到认定和依法有效保护,传承队伍逐步壮大;一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收集、整理、传承、展示、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民众对非遗保护、传承意识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繁荣、旅游产业发展的贡献逐渐凸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新征程提供了精神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非遗文物保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588,908.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88,908.0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961,834.0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627,074元,增长2,04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27,074元,增长2,040.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2021年度收入合计961,834.09元相比增加19,627,074元,增长2,040.59%,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非遗展示馆项目资金收入20,000,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588,908.09元。其中:基本支出568,908.09元,占总支出的2.76%;项目支出20,020,000元,占总支出的97.2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961,834.09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627,074元,增长2,040.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27.82元,增长3.71%;项目支出增加19,647,401.82元,增长5,273.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2021年度支出合计961,834.09元相比增加19,627,074元,增长2,040.59%,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非遗展示馆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00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90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6,02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79.55元,占基本支出的2.26%。与2021年基本支出548,580.27元相比增加20,327.82元,增长3.7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调增,薪级工资调增;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2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非遗传承人的生活补助。与2021年项目支出372,598.18元相比增加19,647,401.82元,增长5,273.08%,主要原因:2022年支出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建设经费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展示馆建设,展示馆的建设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收集、整理、传承、展示、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民众对非遗保护、传承意识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繁荣、旅游产业发展的贡献逐渐凸显。

2.文化创作保护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8,90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627,074元,增长2,040.59%,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非遗展示馆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00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485,91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036.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9.55元,项目支出20,02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7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支出26,906.72元,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6.23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4,7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1,422.90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3,352.4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9,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比例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29,144.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08,186.20元,其中,流动资产29,596.20元,固定资产169,5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76.94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较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8186.20

29596.20

169590.00

0.00

0.00

0.00

169590.00

0.00

0.00

900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95分,自评等级“优”。

我部门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为:通过绩效评价及打分情况来看,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整体评为优。我部门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部门绩效目标,按质按量完成预算指标,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下属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主要是部门理解绩效评价有差距,下步加强绩效管理办法培训,做好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的规范使用,及时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成果,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部门绩效评价制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