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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主要职责: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挖掘,创作,演出民族歌舞、戏剧;开展惠民演出,艺术普及,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地方剧种和戏剧;辅导基层文艺演出及创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演员部、创编部、舞美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艺术团相关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创作导向、艺术指导,对内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上下功夫,使楚雄市文化艺术团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出人、出戏、出精品方面取得好成绩,认真完成好艺术团的本职工作,为楚雄市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1、下一步将和文化馆(站)业余辅导为纽带,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与联系,探索出一条经营性演出与公益性演出并存的良性发展模式。
2、积极到各乡镇、社区、学校开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积极参加楚雄市2022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演出。
4、认真完成节庆重大节日演出活动任务,认真完成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艺演出活动。
5、积极参加楚雄市2023年火把节演出任务。
6、参加楚雄州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文艺演出。
7、参加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的各种文艺演出、酒歌礼仪活动,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宣传片和微电影等的拍摄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5.4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42万元与上年364.94万元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长5.6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增加人员支出;二是增加流动舞台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5.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5.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42万元与上年364.94万元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长5.6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增加人员支出;二是增加流动舞台车辆运行维护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5.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42万元,与上年364.94万元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长5.6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增加人员支出;二是增加流动舞台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5.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289.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7.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与上年364.94万元相比,增加支出20.48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增加人员支出;二是增加流动舞台车辆运行维护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2.57万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2.57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1辆车经费预算,即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2.57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1辆车经费预算,即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57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128.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万元,固定资产122.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83.4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2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部门
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