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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2.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3.负责文化宣传、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
4.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5.负责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
6.负责对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7.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使文化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文化馆属于独立核算部门,共一个机构。即楚雄市文化馆。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财务室、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工作实际重点,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组织办好一年一度的业余文艺汇演。
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在节日期间组织好文化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节节有活动”。
4.举办暑假少儿美术、钢笔培训班。
5.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戏曲、美术、书法。
6.文化馆总馆加大对十五个乡镇分管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力度,做好总馆对分管的辅导工作。
7.组织好各类公益性文艺演出及文化下乡演出活动,送艺下乡面对面辅导培训,组织专业老师到乡村开展书法、文学、摄影、小戏、小品、舞蹈等群众文化活动。
8.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机构,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为我市群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文化馆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8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79万元对比,减少7.9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故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79万元对比,减少7.9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9.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8万元,与上年247.79万元对比减少14.41万元,下降5.82%,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5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6.50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职业年金列为基本支出预算,2023年则列为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70109群众文化:114.7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的人员工资支出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费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1.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与上年247.79万元对比,减少7.9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故支出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楚雄市文化馆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项目资金安排6.50万元,支出及绩效情况见附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馆资产总额9090.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6万元,固定资产83.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0万元,其他资产9000.00万元。与上年9040.0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2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5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文化馆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