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5-00031 信息分类: 旅游
发文日期: 2022-11-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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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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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1000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汇总)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八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汇总)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3.负责紫溪山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楚雄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局党委聚焦主业主责,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完善党委委员指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及时分解下发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等任务清单,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四种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层层压实、层层担责、层层落实。严厉整治“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问题起底排查和整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开展党委换届工作作风整治、党员干部信教专项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2020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在全系统掀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热潮。党委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场次。  

2.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提升。一是争取投入资金107.3万元,建成集图书馆、文化馆、非遗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数据平台和数据库,补助提升、建设村文化室8个,奖励扶持业余文艺团队32支,下达乡镇免费开放资金45万元。举办工作培训7280人次,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得到持续提高。202111月,楚雄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顺利通过复核。二是在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文化旅游系统、监管行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以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重点,依托传统节日、城乡文化队伍,组织线上线下文化活动68场次(线上25场次),参与群众10.6万人。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性展、公益性、群众文化、特殊群体和农民工文体活动547场次,参与群众达57.6万人。彝人古镇被列为“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活动省级示范点。  

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有序开展。一是对辖区98处不可移动文物和1家非国有博物馆直接责任人相关内容通过挂牌的形式向社会公告、公示。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持续深化月报制度。二是整理出版《彝族毕摩丧葬祭祀经》,举办彝族毕摩传承人、彝族火把节传承人等培训4200余下人;选派3名传承人参加上海“刺绣精品研修班”。组织实施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完成“彝族葫芦笙舞”、“彝族羊皮鼓舞”2个省级非遗项目,2名省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及年度考核评估,推动非遗保护成果共享,倡导非遗融入生活,推进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4.文旅市场秩序整治扎实有效一是以旅行社、景区为重点,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为切入点,持续加强对旅行社、景区周边购物点、高速公路休息区购物点监管,认真实施旅游行业文明“彩云行动”、星级酒店和旅游民宿评定工作。采取检查、巡查、抽查,以会代训和约谈方式,召开培训会4期,出动检查人员394人开展检查31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581(次),约谈涉旅行业18家(次),实现辖区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监管全覆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整治取得明显实效。二是结合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推广宣传“楚雄人游楚雄”短线产品;组织全市各旅行社、景区在5.199.27旅游日期间开展产品、线路宣传;组织全市各旅行社负责人对马龙河、白依河乡村旅游线路进行考察、调研,共谋发展。三是持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高质量受理一机游”平台及“12318举报电话群众投诉59件,接处率100%,平均办结时长32分钟。旅游退换货63起,涉及金额167257元。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 600.12万人,同比下降4.4%;旅游收入62.308亿元,同比上涨9.9%  

5.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招商引资55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1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向上争资任务全面完成。完成省、州下达旅游目的地投资任务28.4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完成州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75231万元完成任务数的74.5%纳入省州考核4座旅游厕所建成并投入使用。2户联网直报达规企业实现预期增长,各项考核指标顺利推进。二是积极策划上报投资7.08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项目9三是抓重点旅游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彝风湿地文旅小镇项目,已完成投资4.18亿元。同时,加快推进紫溪森林康养小镇前期相关工作,启动了半山酒店及入口道路建设,完成投资3.4亿元;四是抓旅游交通建设。主要景区旅游专线、景区景点之间连接公路、重点乡村旅游公路等稳步推进,完成投资24亿元。五是抓特色旅游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健康步道,道路增绿,景观美化以及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完成投资8700.29万元。六是积极推进五星级酒店、半山酒店建设。完成了维也纳国际酒店创建四星级酒店的州级初评工作;海悦文华酒店主体建筑及外部装修已完成,正按五星级酒店设计标准开展修改完善内部装修和相关配套设施涉及方案,力争2022年底建成开业;楚雄彝风湿地琢舍高端精品半山酒店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紫溪森林康养小镇乡伴原舍酒店,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外部景观梳理建设已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和配套设施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决算(汇总)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为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2.楚雄市图书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3.楚雄市文化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4.楚雄市文物管理所,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5.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6.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7.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公司,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  

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实有不在编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收入合计2,20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15万元,占总收入的8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26.54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10.27%;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420.48万元对比减少214.79万元,下降8.8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3人,随之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支出合计2,19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0.95%项目支出417.51万元,占总支出的19.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389.51万元对比减少197.29万元,下降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3人,随之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4.71万元。与上年1845.36万元对比减少70.65万元,下降3.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随之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51万元。与上年544.15万元对比减少126.64万元,下降2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文化和旅游活动停止举办,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3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图书馆、文化馆、15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以及日常运转。  

2.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万家坝古墓群局部考古调查现场安防工作。  

3.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1.3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费用支出。  

4.创建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创建文明城市景观小品制作以及维持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疫情期间的运转。  

5.文化创作与保护专项经费22.8万元,用于对全市177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传承活动补助以及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等项目实施,推动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求,继续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抢救保护、弘扬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打造、提升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  

6.文化和旅游专项经费165.44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对外文化旅游的宣传,持续推进招商引资,保证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促进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良好发展。  

7.群众文化专项经费19.79万元,用于开展2021年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8.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49.55万元,用于推动公共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4%。与上年2191.07万元对比减少208.37万元,下降9.5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3人,随之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楚雄市彝族毕摩祭祀经》整理、出版的劳务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5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6%。主要用于楚雄市文旅局以及下属单位的人员基本支出以及2021年各单位开展的文化活动、群众活动、文物保护、旅游宣传及推进等项目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以及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4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8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27.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40万元,下降5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8万元,下降6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40.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占73.07%;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26.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旅游推荐、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2万元,与上年33.60万元对比减少6.48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资产总额10790.04,其中,流动资产222.73,固定资产1566.2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1.1,其他资产9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177.48万元相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341.06万元对比增加1225.15万元,流动资产与上年164.81万元对比增加57.92万元,无形资产与上年0.61万元对比增加0.49万元,其他资产与上年10671万元对比减少16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90.04       

222.73       

1566.21       

1145.34       

90.01       

0      

330.86      

0      

0      

1.1      

9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部门对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95分,自评等级“优”。  

我部门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为:通过绩效评价及打分情况来看,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整体评为优。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主要是部门理解绩效评价有差距,下步加强绩效管理办法培训,做好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的规范使用,及时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成果,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部门绩效评价制度。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8个,资金总额41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总额417.52万元,实际支出417.52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5.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1110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