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2-0224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2-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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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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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以及传承、弘扬、展示、宣传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对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记录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一个,内设 :办公室,非遗文物保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紧紧围绕“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的主要任务,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切实加强认定、记录、建档、研究等基础工作,着力保护非遗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促进非遗在当代生活中延续、发展和振兴。

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记录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2.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申报。

3.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传承,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传承人传、帮、带作用及积极性。

4.积极引导传统节日传统文化传承活动,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平台,开展非遗普及,传承人培训等工作。

5.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及传习馆室建设,创新非遗保护传承模式,满足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要求。

6.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搜集、整理、研究工作,合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助力文化和旅游融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53万元对比增加4.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新增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3.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53万元对比增加4.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新增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1万元,与上年111.33万元对比减少53.92万元,下降48.43%。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变化, 2022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列入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96.48万元,与上年38.2万元对比增加58.28万元,增长152.57%。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变化,2022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列入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39.6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0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15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1万元,项目支出96.48万元)。基本支出57.4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6.13万元;30102津贴补贴:8万元;30103奖金:8.54万元;30107绩效工资:8.3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06万元;30201办公费:0.84万元;30205水费:0.15万元;30206电费:0.20万元;30207邮电费:0.10万元;30228工会经费:0.68万元。

项目支出96.48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96.48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资金 96.48 万元。2022年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2.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4.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5.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6.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7.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文化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96万元,与2021年1.69万元对比增加0.27万元,增长15.98%。增长原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增加了失业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1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5万元,固定资产7.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35.91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1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第二部分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2年2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