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1-1122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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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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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直属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其主要职能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进行文化宣传演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优秀的歌舞剧(节)目,为广大群众服务;弘扬民族文化,积极进行公益性演出、商业性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演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推进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为目标,不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并取得了长足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公司党支部一直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放在首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手机APP等学习软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着力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2.认真履职,打牢公司长远发展基础。公司坚持“打基础、迈好步、攻精品、出成果”四步走的工作思路,努力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作品。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演出任务及商业性演出。一是继续做好与楚雄彝人部落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二是应邀到曲靖参加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送文化送戏下乡慰问演出。四是参加各级举办的各类演出活动。五是紧扣时代主题进行创作和开展演出活动。

3.加强管理,不断深化企业改革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定出台和实施了《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及奖惩标准》,废除了《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考核分配方案》;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推进公司人才建设,为人才成长提供制度保障;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规范有序运行。二是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公司充分利用商演活动加强与各企业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起了更加紧密的合作网络,初步形成了灵动、快速、高效的运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公司职工的积极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4.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卓有成效。公司党支部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大力加强企业党组织的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目标;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签订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全面加强领导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完成公司党员干部下乡挂点、结对帮扶工作;圆满完成党员承诺、发展新党员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主要是根据2012年市人民政府第28期会议纪要,按原文工团实际转企业人员档案工资、办公经费一年一核,纳入部门预算。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收入合计36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63.61万元相比增加4.97万元,增长1.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单位部分也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支出合计3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62万元,占总支出的98.66%;项目支出4.96万元,占总支出的1.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67.46万元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单位部分也随之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62万元。与上年360.81万元相比增加2.81万元,增长7.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单位部分也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万元。与上年6.65万元相比减少1.69万元,下降25.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67.46万元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各项保险单位部分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4%。其中艺术表演团体269.05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4.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演艺公司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及日常办公支出和送戏下乡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9.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3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属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9万元,固定资产73.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9.5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15

32.09

73.86

32.87

0

0

40.99

0

0

1.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演艺公司“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演艺公司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2.认真履职,打牢公司长远发展基础。3.加强管理,不断深化企业改革。4.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卓有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年末实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