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5-00042 信息分类: 旅游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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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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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1)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2)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3)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4)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3.负责紫溪山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楚雄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党委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巩固拓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建设,强化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探索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建设一支专门化、专业化队伍,为繁荣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持续深入开展好文化和旅游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落实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障。

2.巩固和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整合资源,与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加快推进贫困村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加快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及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机构改革。三是及时跟“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力争早日得以开工建设。四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加大非遗数据库建设,加紧濒危优秀文化的抢救性记录保护工作。五是转变办节模式、提升办节水平,认真组织筹备以“火把节”为重点的各个节日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六是认真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专项整治行动及“扫黄打非”进基层行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3.持续推进“旅游革命”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发展布局,坚持以“四大走廊”建设为统领,以全域旅游、“旅游革命”为抓手,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谋划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一是紧紧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十四五”规划布局,加快推进紫溪旅游小镇、东华骠川文化旅游体验区和紫溪山半山休闲旅游带等为重点的招商引资项目。二是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做好楚雄市图书馆、文化馆、铜鼓博物馆和楚雄市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建设。三是重点推进楚雄彝风湿地文旅小镇、紫溪森林康养小镇、半山酒店、太阳历文化园提升改造项目等建设,不断夯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础。

4.突出抓好智慧旅游建设促进旅游产品提质增效。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积极推进智慧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平台建设,衔接全省的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推动传统旅游发展方式、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提升,推动全市城镇景区资源和名景、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3A级以上景区和非A级热点景区全覆盖,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建设,为游客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方便的智慧化服务。

5.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确保旅游秩序良性发展。一是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的查处力度,使“不合理低价游”得到根除。二是严厉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进一步使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旅行社新的旅游合同使用的日常监管,确保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和公开、透明。四是进一步加强A级景区的管理,努力提升A级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探索“1+3+N+1”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督模式并使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脱贫成果巩固工作。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规划建设打造一批旅游名镇、名村,挖掘传承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有效推动农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

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设内设机构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2.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为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4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71.10万元对比减少423.59万元,减少33.3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加之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4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31万元,占总支出的57.38%;项目支出361.2万元,占总支出的42.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71.1万元对比减少423.59万元,减少33.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加之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31万元。与上年497.96万元对比减少11.65万元,减少2.34%。包括基本工资93.99万元、津贴补贴128.37万元、奖金104.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住房公积金27.79万元、退休费31.17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0.31万元、邮电费1.80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5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2万元。与上年773.14万元对比减少411.93万元,减少53.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66.1万元对比减少418.59万元,减少33.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加之疫情影响,文化旅游活动停止举办,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主要用于政府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3万元,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5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8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4.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5万元,下降3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和下降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5万元,下降94.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占97.22%;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2.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业务洽谈(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万元,与上年43.72万元对比减少10.12万元,减少23.1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73.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0.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0.8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5.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4万元(折旧,划拨市教育体育),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1

32.52

40.58

7.83

19.59

0

13.1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95分,自评等级“优”。

我部门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为:通过绩效评价及打分情况来看,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整体评为优。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主要是部门理解绩效评价有差距,下步加强绩效管理办法培训,做好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的规范使用,及时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成果,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部门绩效评价制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5个,资金总额3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总额361.2万元,实际支出361.2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楚雄市教体局会议纪要(2020年第3期)要求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资产划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1.项目资金(货币资金):社会指导员经费2.36元,高原体育项目经费3.52元,民族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经费21.89元,合计27.77万元。

2.固定资产:楚雄市财政局文件《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将楚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项目指挥部固定资产划拨到市教育局的批复》(楚市财资〔2020〕87号)同意划拨资产20项,资产原值8.64万元,已提折旧5.02万元,净值3.62万元。

3.楚市财建〔2020〕96号特殊说明

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资金下达单位

支持方向

单位名称

实施项目

支出功能类科目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经济分类

奖补金额(万元)




1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奖补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

楚雄市紫云酒店

奖补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507对企业补助

312对企业补助

20.00




2

楚雄市荣泽酒店

奖补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

10.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5.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