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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3.负责紫溪山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楚雄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1)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
(2)学习教育制度常态化。
(3)作风建设持续推进。
2.深化改革顺利推进。
3.聚焦问题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4.实施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加强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
(2)多措并重,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3)文艺精品创作及展演能力不断增强。
(4)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加强。
(5)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5.加快项目建设,打造旅游品牌,着力推动旅游业发展。
(1)旅游经济持续增长。
(2)扎实推进“旅游革命”工作,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
(3)“以高压态势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4)一部手机游云南”和旅游退换货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5)抓宣传,促营销,树立我市良好旅游形象。
(6)文旅融合、打造彝 乡文化旅游品牌。
6.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八城同创”工作扎实推进。
(1)定点扶贫见实效,行业扶贫出实招。
(2)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加强行业监管,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齐心协力抓“八城同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设内设机构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2..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公司,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3.楚雄市图书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4.楚雄市文化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5.楚雄市文物管理所,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6.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7.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86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7.19万元,占总收入的92.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08.96万元,占总收入的7.2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5,004.64万元对比减少2,138.49万元,减少42.7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购改革职能转变,相应的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86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85万元,占总支出的67.38%;项目支出935.8万元,占总支出的32.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779.21万元对比减少2,910.56万元,减少50.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划转市教育体育局3人,少体校6人,宣传部2人,相应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2.85万元。与上年2,860.42万元对比减少927.57万元,减少32.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改革职能转变,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体育职能划归教体局。包括基本工资410.45万元、津贴补贴317.73万元、奖金191.37万元、绩效工资220.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1万元、住房公积金90.91万元、退休费166.33万元、生活补助3.67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6%;办公费27.58万元、印刷费1.8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65万元、电费4.65万元、邮电费3.22万元、差旅费9.40万元、维修(护)费7.44万元、租赁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6.42万元、劳务费48.94万元、工会经费24.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9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8万元。与上年2,918.79万元对比减少1,982.99万元,减少67.94%,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转变,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4%。与上年5187.47万元对比减少2532.78万元,减少48.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划转市教育体育局3人,少体校6人,宣传部2人,相应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0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7%。主要用于政府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32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的4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预算的4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57.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99万元,下降4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09万元,下降3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9万元,下降43.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尽可能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占72.34%;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占2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业务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2万元,与上年52.97万元对比减少9.25万元,减少17.46%,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划转市教育体育局3人,少体校6人,宣传部2人,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下属部门资产总额11,30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5.9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82.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4万元,其他资产10,67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51.40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49.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3.2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8.52万元(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5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0,671.00万元(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原值:文化馆9,000.00万元,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1,671.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301.24
245.98
382.52
152.81
70.08
0
159.63
0
0
1.74
1067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7号)、《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调整情况
1.划入单位
将原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楚雄市图书馆、楚雄市文化馆、楚雄市文物管理所、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交由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并作如下调整:
2.划出单位
将楚雄市业余少体校、楚雄市老年体育协会交由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管理。
3.撤销楚雄市广播电视台、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电影事业管理站、楚雄市人民政府礼堂。
根据楚市财会【2018】12号《楚雄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2019年1月1日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制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5.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