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71855846H/202006-0001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6-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0-06-24
称: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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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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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2.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

4.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机构1个,科室1个,为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托传统节日开展传承人培训及文化传承展示活动。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

3.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收集与整理工作。

4.开展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考核、培训、管理及传承人补助兑现等工作。

5.开展非遗音像资料的数据转化及非遗档案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78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8万元(本级财力56.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文化与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的73.92%,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其中: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41.97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50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其中:(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1万元;(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0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6.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54.88万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15.02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15.21万元;

(3)30107绩效工资9.47万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0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万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0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3.9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0.30万元;

(2)30205水费0.20万元;

(3)30206电费0.30万元;

(4)30207邮电费0.30万元;

(5)30211差旅费0.15万元;

(6)30228工会经费0.6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8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5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减少0.30%。减少原因:我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0.00万元相比2019年3.08万元减少3.08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项目减少。。2020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56.78万元,与2019年53.87万元相比增加2.9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基数的调整,有所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56.78万元,在2019年53.87万元的基础上增加2.91万元,增加5.40 %。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整。其中:

1.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54.88万元,2019年支出5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6万元,增加5.9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1.89万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增加0.23万元,社会保险费增加0.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与2019年支出2.05万元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7.3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类中公用经费支出压缩。

3.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2019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2020年资本性支出0万元,2019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创作与保护:反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可以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弘扬传承和振兴等工作支出。

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费:反应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的各种补贴。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万元,与上年2.05万元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7.32%,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紧张,基本支出压缩。

2020年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90万元,其中:办公费0.30万元,与2019年0.4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基本支出压缩;水费0.20万元,与2019年0.08万元相比增加0.12万元,增加1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使用支出增加;电费0.30万元,与2019年0.14万元相比增加0.16万元,增加1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使用支出增加;邮电费0.30万元,与2019年0.08万元相比增加0.22万元,增加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党报党刊任务增加;差旅费0.15万元,与2019年0.30万元相比减少0.15,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基本支出压缩;维修费0万元,与2019年0.44万元相比减少0.44万元,减少100%,财政紧张,基本支出压缩;工会经费0.65万元,与2019年0.61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6.6%,减少的原因是基数减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2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3.11万元(房屋构筑物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11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49,无形资产净值0.86万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2020年,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29010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_202006081009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