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71855846H/201909-00008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9-09-10
称: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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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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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触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7、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1)有序实施龙泉书院二期修缮工程。楚雄龙泉书院是2012年获批的云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在一期修缮的基础上,结合龙泉书院的实际情况,在省文物局的支持下拨付专项资金200万元,对龙泉书院后院建筑写韵斋、左翼舍、右翼舍实施修缮。

(2)实施楚雄青龙桥修缮工程。2017年底至2018年初,按照“修旧如旧”的文物维修原则,配合市住建局实施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青龙桥的修缮工程,现已投入使用。

(3)组织实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结合楚雄文庙大成殿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委托设计单位多次进行现场勘察,按照相关要求,先后完成了项目立项、方案审批等工作后,投入楚雄文庙大成殿专项资金264万元,按照既定的维修方案实施。

(4)制作楚雄文庙大成殿的安防、防雷方案。结合楚雄文庙大成殿本体的修缮,多次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到现场勘察,分别制定了大成殿的安防、防雷工程的设计方案。

2、强化文物管理职能,完善文物保护措施,抓落实。

(1)认真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和巡查工作。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云南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管理》要求,及时落实日常管护和修缮工程中。

(2)开展州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的达标管理工作。按照省、州消防、文物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云南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所辖的四处州级文物建筑(达诺王彩旧居、团山土主庙、白土玉皇阁、宜茨文昌宫)进行了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达标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对电气线路进行了改造,配备了消防水带、水枪、手台机动泵、灭火器、防护服等消防器材装备,配置了消防水池、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设备,制作设立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3)开展文物安全状况排查工作。采取了乡镇自查,市、乡联动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对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责任书的签署等落实情况。

(4)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巴西博物馆和我省近年来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按照9月13日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州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与各文物建筑使用签订了《楚雄市文物安全责任书》《楚雄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承诺书》。逐一排查,对存在隐患的文物建筑使用单位进行了约谈,指明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

3、先后完成了文物库房和办公室的搬迁工作。由于西门小区的拆迁,原来的文物库房和办公室均在拆迁范围内。在时间紧、人员少、工作量巨大的情况下,我所克服困难,放弃节假日休息,首先对现存的文物资料逐一进行了清理、包装,并妥善进行了迁移,于5月完成了文物库房的安全转移工作。其后,8月底进行了办公室的搬迁工作。

4、克期完成各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按照省、州文物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滇缅公路抗战文物资源调查工作。

(2)按照省、州文物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调查工作。

(3)配合州文物主管部门开展了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的文物调查勘探工作。

(4)配合市公安局开展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5)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创文办的要求提供上报全市文物保护的相关文字材料,参与志愿者服务项目活动。

(6)紧紧围绕全局的脱贫攻坚任务,认真开展走访调查慰问等相关工作。

(7)配合发改及相关部门先后完成了“综合利用废铅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弃物年产12万吨再生铅项目”、“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广通北牵引变220kv外部供电线路施工”等项目的文物征询工作。

(8)配合鹿城南路尾段建设工程,积极完成对万家坝古墓群进行局部调查勘探的相关工作。

(9)认真完成局机关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64.39万元,上升109.99%,增加原因是17年(民族文化机动金)文物专项经费没有拨付,而18年文物专项资金支出的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款项、拨付王彩旧居二期修缮尾欠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5万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60.77万元,占总支出的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64.39万元,上升109.99%,增加原因是17年(民族文化机动金)文物专项经费没有拨付,而18年文物专项资金支出的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款项、拨付王彩旧居二期修缮尾欠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5万元。与上年58.54万元对比增加了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楚雄市文物管理所实施国家级文物保护项目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经费支出6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17年(民族文化机动金)文物专项经费没有拨付,而18年文物专项资金支出的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款项、拨付王彩旧居二期修缮尾欠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17年(民族文化机动金)文物专项经费没有拨付,而18年文物专项资金支出的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款项、拨付王彩旧居二期修缮尾欠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类)支出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一致,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公用经费较为短缺,仅能保证日常办公需求,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5.03万元,与上年42.89万元对比增加2.1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逐年递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支出(人头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6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01万元,固定资产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8万元。我单位认真实施资产清查,及时补登疏漏资产,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了49.45万元,原因是州保消防资金转入、文庙修缮履约保证金转入、拆迁工作经费转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49

62.01

3.49

0

0

0

3.4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18年文物专项资金有二块,一是国保维修资金,支出楚雄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款项,二是市级文物专项经费,支出王彩旧居二期修缮尾拖欠款。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工程的实施保障了文物安全,由于楚雄文庙修缮工程项目资金仅拨付了前期经费,由于财政年末资金紧张,拨付困难,工程进度款未能及时拨付,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王彩旧居二期修缮拖欠款从市级专项文物保护资金拨付后,解决了拖欠工程款问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程顺利实施,款项及时拨付基本达到要求。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楚雄市文物管理所负责全市文物项目工程的监管,2018年,资金不在本单位的文物项目工程还有楚雄龙泉书院二期修缮,万家坝地下文物调查项目;因为财政资金短缺,形成拖欠的项目有:万家坝地下文物调查短缺36万元,现场监控设备安装1.058万元、看护人员费用每月0.15万元,楚雄青龙桥标志碑制作费0.42万元。2014年完工并验收的文物维修工程吕合玉皇阁维修工程拖欠款经报财政部门通过省政府发行债券方式,有望2019年化解28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2019年9月10日

附件:楚雄市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