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71855846H/201904-00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9-03-29
称: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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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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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省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六、省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七、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2.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

4.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机构1个,科室1个。在职实有人数4人;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中:在单位发放离退休费人员0人,在社保发放退休人员0人。内设科室1个,分别是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托传统节日开展传承人培训及文化传承展示活动。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

3.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收集与整理工作。

4.开展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考核、培训、管理及传承人补助兑现等工作。

5.开展非遗音像资料的数据转化及非遗档案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95万元,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5万元(本级财力56.95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7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5%,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其中: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3.08万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40.01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0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其中:(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1万元;(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2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3.87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51.82万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13.13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15.01万元;

(3)30203奖金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9.45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8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缴费2.74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万元;

(8)30112其它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3.65万元。

2.302商品服务支出2.05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0.4万元;

(2)30205水费0.08万元;

(3)30206电费0.14万元;

(4)30207邮电费0.08万元;

(5)30211差旅费0.30万元;

(6)30213维修费0.44万元;

(7)30228工会经费0.61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项目支出3.0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56.95万元,较上年减少13.64万元,减少19.32%。减少原因:1、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3.08万元相比2018年20万元减少16.92万元,减少84.60%,主要是由于2019年项目减少。2、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51.81万元相比2018年47.42万元增加4.39万元增加9.25%,增加原因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增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9年基本支出53.87万元在2018年50.59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28万元,增减幅度为6.48%。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整。

2.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51.82万元,2018年支出47.42万元,增加4.40万元,增加9.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0.36万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增加4.04万元。

3.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05万元,2018年支出3.17万元,减少1.12万元,减少3.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0.7万元,差旅费增加0.18万元,维修费增加0.22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6万元。

4.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2018年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5.2019年资本性支出0万元,2018年支出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3.08万元,和2018年的预算20万元相比,减少16.92万元,减少84.6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列入项目预算的项目数1个相比2018年项目数4个减少了3个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创作与保护:反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可以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弘扬传承和振兴等工作支出。

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费:反应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的各种补贴。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万元,与上年3.74万元对比减少1.69万元,减少45.19%,2019年单位运行经费安排2.05万元,其中:办公费0.4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费0.44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总额2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7万元,固定资产13.11万元(房屋构筑物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11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安排3.08万元。

项目一:

项目名称:市非遗中心2019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开展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考核、培训、管理及传承人补助兑现等工作

产生的效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部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