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2、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
4、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二)主要工作
1、依托传统节日开展传承人培训及文化传承展示活动。
一是依托省级保护区以口夸村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正月初八日“以口夸村太平灯会”传统节日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及传承人培训,活动期间60多名非遗传承人及骨干人参加了培训,组织骠川花灯协会开展送花灯进村演出活动10场次,参与群众达5000多人次。
二是依托“紫溪山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彝族马缨花节”,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节日期间还组织开展了大三弦舞、葫芦笙舞、羊皮鼓舞、阿苏嗻说唱等原生态歌舞传承展示活动和祭马缨花活动。通过开展此次非遗培训、传承活动,提高了广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积极性,丰富了当地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树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为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
今年6月10日是首个我国“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为做好宣传工作,6月9日在桃源湖广场设立了宣传点和咨询点,现场为群众提供文化遗产咨询服务,开展了文化遗产成果展,组织城区民族民间艺术团队共1000多人开展了大三弦舞、左脚舞等彝族民间歌舞展示活动。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向社会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化遗产知识。开展电视、微信、短信等谋体宣传活动。通过“文化遗产日”宣传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我市广大市民对文化遗产的认识,提高了其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风气正日益形成。各乡镇也陆续开展了宣传文化遗宣传活动。
3、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收集与整理工作。
彝族毕摩文化是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彝族文化的精髓,《彝族毕摩经》是彝族毕摩文化的最核心内容, 鉴于毕摩文化后继乏人的现状,收集整、理毕摩经迫在眉睫,经研究,决定对其进行挖掘、收集、整理出版。今年1至3月份,抽集了2名毕摩艺人开展了为期45天的《毕摩经》翻译、整理及录音工作,形成了近30万字的初稿及35个小时的毕摩经音像资料,相关文字校对、审订及录音资料整理等工作正加紧进行,预计年内得到整理出版。
4、做好“2018两节一会”“板凳山原生态火把节”、“万人左脚舞狂欢”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5、开展农耕文化调查普查工作;
6、开展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考核、培训、管理及传承人补助兑现等工作;
7、开展非遗音像资料的数据转化及非遗档案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59万元(本级财力70.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0.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9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0.5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7.42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12.77万元(2)津贴补贴7.82万元(3)奖金0万元(4)绩效工资15.55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万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万元,(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7万元(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9)住房公积金2.9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7万元
其中:(1)办公费1.10万元(2)差旅费0.12万元(3)维修费0.20万元(4)工会经费0.49万元(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0万元。
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3.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相比,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减0%。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我中心2017年、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项目个数0个,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8.20万元,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 50.59万元,比2017年的0万元增加50.59万元。
1、基本支出增(减)的原因是:2018年在2017年的基础上发生了工资结构调整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市非遗中心2017年新设立2017年无部门预算数据。所以实际支出比2017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项目支出增(减)的原因是:2018年20万元与2017年0万元增加2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非遗中心2017年新设立2017年无部门预算数据。所以实际项目预算支出比2017年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创作与保护:反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可以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弘扬传承和振兴等工作支出。
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费:反应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的各种补贴。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包含日常办公业务、扶贫工作支出等)1.10万元,差旅费0.12万元,维修费0.2万元,工会费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0.32万元,以上支出合计3.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