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1-022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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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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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火灾防控工作,近日来,楚雄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效保障了文物建筑安全。

 

 

 

 

 

 

 

 

 

 

 

楚雄市成立了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文物管理所及涉及乡镇分管领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组成的专项检查工作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检查范围、检查工作时间及线路,对全市范围内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文物建筑用火用电情况、燃香烧纸管理情况、危险品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设置和运行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情况检查组通过使用管理单位汇报、查阅检查记录、检查签署责任书、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检查了楚雄市辖区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的安全状况,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指导整改措施。对于短期可以整改,如未配备灭火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要求及时整改;确实无法及时整改或整改有难度的,如部分乡镇文保单位设施不规范微型消防站难于建设等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加大看护力度,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逐步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