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571855846H/201809-000048317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8-09-27
称: 楚雄市部署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部署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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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楚雄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体广电旅游局召开楚雄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会议,安排落实楚雄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洪闯、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王丽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物管理所、州博物馆、市峨碌公园、兴隆寺、鹿城小学、楚雄一中、朝阳寺等负责博物馆与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巴西博物馆和我省近年来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传达了9月13日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制定下发了《楚雄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楚雄市文物安全责任书》、《楚雄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承诺书》、《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针对楚雄市文物建筑分布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不能参会的乡镇文物建筑使用单位及时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箱下发文件。

会议要求参会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员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文物督发[2017]3号)以及地方文物消防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及时组织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检验、检修。用火用电、消防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会后,楚雄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体广电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针对楚雄市城区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使用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约谈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洪闯通报了近日楚雄鹿城小学消防用电预警事件,由于国家级文物楚雄文庙属鹿城小学使用管理,要求学校及时整改老化电路,对近期文物修缮工程要加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针对兴隆寺、朝阳寺等寺庙文物建筑要加强香火隔离,用电用火检查、消防队伍配备及安全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