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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1-/2023-0116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7-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政协楚雄市十届一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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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楚雄市十届一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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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工商联:

贵单位所提《关于疫情背景下促进旅游企业加快复苏的提案》已收悉,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巨大,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等重点旅游行业营业额大幅下滑,特别是旅行社行业因受各方面条件制约经营举步维艰,部分旅行社由于转型升级步伐较慢已难以为继。2020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复苏的相关政策,今年以来,从国务院至省、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又相继出台了适用于旅游行业等服务业的一系列纾困复苏政策,相关内容涉及: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交由旅行社承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开展“云南人游云南”活动,通过线上旅游平台分期分批发放针对住宿、餐饮、文创、娱乐、体育、百货、成品油销售等项目,免费发放不低于2亿元文旅消费券,并以电子油票方式对入滇自驾游客给予补助;A 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降价促销活动,由省财政按照减免额度给予50%补贴;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 加大省际合作力度,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过夜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组团旅行社(含省外旅行社驻滇分支机构),省财政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鼓励开展大型活动(含会展活动),对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旅游协会和企业,省财政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高水平策划旅游宣传推广;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还专门联合省工商银行出台了针对旅游行业的融资政策文件。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已多次召开由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旅游演艺团体等参加的专题会议,分别将相关纾困复苏政策进行传达和解读。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召开了3次文旅企业座谈会,及时将《云南省旅游演艺企业纾困帮扶措施实施方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旅行社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楚雄州2022年稳增加若干政策措施》转发到全市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文化经营场所,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服务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目前,已帮助伟光汇通文旅运营有限公司按程序向省级申请演艺企业奖补资金50万元,帮助天麓旅行社按程序向省级申请纾困奖补资金34万元,帮助伟光汇通文旅运营有限公司申请贴息1400万元用于企业纾困发展。

同时,针对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些旅游新业态供应商,如陈家冲田野里种植园、楚源乡田园综合体、云龙红色旅游基地等,我局通过融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并组织市内各家旅行社开展线路商品的踏勘,进一步扩大产品和业态的宣传面和受众面,为吸引州内游客到市内旅游奠定基础。

旅游行业的复苏,最大的制约是疫情的传播和随之带来的游客出游信心不足,目前,随着防控工作的精准化、常态化深入,各级纾困政策的实施和疫情形势的逐步好转,文化和旅游部门将进一步帮助各旅游企业用好、用足纾困帮扶政策,同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为云南旅游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贵单位对楚雄市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旅游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