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1-/2021-0706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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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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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杨 贤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明宏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跃礼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丽 副局长

成 员:李加福 局党委委员、组织人事科科长

何 丽 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刘 坤 局党委委员、公共服务科科长

李 磊 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陈子东 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陈志春 楚雄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队长

曹艳梅 市文化馆馆长

刘云久 市图书馆馆长

朱正禄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彭 梅 市文物管理所所长

尹登文 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主任

杨渔勇 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绍美 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室,办公室主任由陈镛副局长兼任,张绍美、高莉、姜启彪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和指导。

2.研究制定绩效监督管理制度办法。

3.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督管理。

4.督促绩效监督管理结果应用。

5.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督管理职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开展绩效监督管理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2.负责组织开展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绩效监督管理结果应用等。按照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监督管理结果和结果应用情况。

3.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及下属预算执行单位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绩效监督管理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督管理。

5.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督管理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遇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