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杨 贤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明宏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跃礼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丽 副局长
成 员:李加福 局党委委员、组织人事科科长
何 丽 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刘 坤 局党委委员、公共服务科科长
李 磊 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陈子东 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陈志春 楚雄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队长
曹艳梅 市文化馆馆长
刘云久 市图书馆馆长
朱正禄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彭 梅 市文物管理所所长
尹登文 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主任
杨渔勇 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绍美 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室,办公室主任由陈镛副局长兼任,张绍美、高莉、姜启彪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和指导。
2.研究制定绩效监督管理制度办法。
3.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督管理。
4.督促绩效监督管理结果应用。
5.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督管理职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开展绩效监督管理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2.负责组织开展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绩效监督管理结果应用等。按照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监督管理结果和结果应用情况。
3.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及下属预算执行单位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绩效监督管理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督管理。
5.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督管理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遇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