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0-/2023-0105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环城小学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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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环城小学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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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测科目教学考核量化办法

100 分封顶,85 分保底。

(一) 语文、数学(市级以上统测)

1、年级平均达标率、平均分跟全市达标率、平均分相比:居全市第一名,该科目任课教师人均计100 分;居全市第二名,该科目任课教师人均计97 分;居全市第三名,该科目任课教师 人均计94 分;居全市第四名,该科目任课教师人均计91 分;居 全市第五名,该科目任课教师人均计88 分;居全市第六名,该科目任课教师人均计85 分。( 两项总和除以 2 为该科目任课教师人均得分)

2、个人加分扣分(含达标率和平均分两项):在年级达标率 得分的基础上,个人达标率高于年级平均达标率几个百分点就加 几分,个人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几分就加几分,反之,则扣相 应的分数。( 100 分封顶,85 分保底 )

(二)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市级以上统测)

年级平均达标率、平均分跟全市达标率、平均分相比: 居全市第一名,该科目任课教师计100 分;居全市第二名,该科目任课教师计97 分;居全市第三名,该科目任课教师计94 分;居全市第四名,该科目任课教师计91 分;居全市第五名,该科目任课教师计88 分;居全市第六名,该科目任课教师计85 分。

(三) 语文、数学(学校统测)

达标率和平均分各占50 分,跟 本年级语文、数学达标率和 平均分相比,居第一名分别计50 分,居第二名分别计 48 分,居第三名分别计 46 分 ,居第四名分别计 44 分 ,居第五名分别计 42.5 分,以此类推。

(四) 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学校统测)

每个班达标率和平均分各占50 分,跟 本年级达标率和平均分相比,居第一名分别计50 分,居第二名分别计 48 分,居第三名分别计 46 分 ,居第四名分别计 44 分 ,居第五名分别计 42.5 分,以此类推。(同年级内上几个班总分除以几为该年级教学成绩得分,跨年级上课的教师按两个年级平均得分计算)

二、非统测科目的教师

以期末抽测考核成绩计算,分一、二、三、四等,按比例记 入相应分数。一等记满分,二等扣5 分,三等扣10 分,四等扣

15 分。

教师人数

名次

等级

1 人

1

二等

2 人

1

一等

2

三等

3 人

1

一等

2

三等

3

四等

4 人

1

一等

2

二等

3

三等

4

四等

5 人

1

一等

2

二等

3

三等

4

三等

5

四等

6 人

1

一等

2

二等

3

二等

4

三等

5

三等

6

四等

三、校级领导

教学成绩记95 分或依据统测科目和相应学科记分。

四、无考试、考核成绩的专任教师记70 分

本办法自2021 年教代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