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一届三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解决首次设岗后缺岗补充的问题。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楚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市党办通〔2010〕43号)和市教育局《楚雄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楚教字〔2010〕11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组 长:窦思发 茶花谷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马 玲 茶花谷小学党支部副书记
马 吉 茶花谷小学副校长
何永宏 茶花谷小学副校长
倪祖繁 茶花谷小学副校长
尹琴才 茶花谷小学副校长
成 员: 夏古祥 茶花谷小学工会主席、总务主任
郭国玉 茶花谷小学教务主任
张晓莹 茶花谷小学教科室主任
邹云文 茶花谷小学办公室主任
吕 香 茶花谷小学德育主任
谢师尧 茶花谷小学大队辅导员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原则
1.范围对象: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空岗补岗、按上级补岗要求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人岗相宜,责权明确。
3.晋升原则:坚持岗位空岗补岗原则。
三、晋升岗位等级及数额
前提是根据上级岗位设置通知,按照上级核准批复岗位数设岗,上一级岗位有空岗的,在申报者中进行分级设置先量化打分,根据空岗数,以量化分高者推荐上报。目前,我校有编制30人,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等级为:高级教师岗位6人(其中五级岗位1人,六级岗位2人,七级岗位3人),实际有高级教师5人(其中五级岗位0人,六级岗位1人,七级岗位4人);一级教师岗位18人(其中八级岗位5人,九级岗位7人,七级岗位6人),实际有一级教师12人(其中八级岗位0人,九级岗位5人,十级岗位7人);二级教师岗位6人(其中十一级岗位3人,十二级岗位3人),实际有二级教师12人(其中十一级岗位1人,十二级岗位11人),实际在岗29人,因十二级岗位身亡1人;,待上级部门发出岗位晋升通知时,根据空岗补岗原则,动态调整。
四、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
(一)申报各级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技能条件。
4.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教师需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和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近3年履职考核合格。
(二)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空岗的条件
1.申报高级岗位(副高级教师)
A、申报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必须在高级教师岗位上连续聘任2年及其以上,教龄20年及以上。
B、申报高级教师六级岗位,必须在高级教师岗位上连续聘任2年及其以上,教龄18年及以上。
C、申报高级教师七级岗位,必须通过省级专业技术评审通过,且是八、九、十级过渡岗位教师。(刚认定副高)
2.申报中职岗位(一级教师)
A、申报一级教师八级岗位,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上连续聘任2年及其以上,教龄15年及以上。
B、申报一级教师九级岗位,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上连续聘任2年及其以上,教龄12年及以上。
C、申报一级教师十级岗位,必须是初级职称认定为中级职称教师。(刚认定中职)
3、申报初级岗位(二级教师)
A、申报十一级岗位,必须是十二级岗位教师并且在二级教师岗位上连续聘任2年及其以上,教龄10年及以上。
B、申报十二级岗位,必须是十三级岗位教师。连续聘任2年及其以上,教龄5年及以上。
C、申报小学教师十三级岗位,必须是三级教师过渡岗位教师。
五、补充岗位聘用原则、程序、办法
(一)聘用原则
按照上级核准批复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考核组定性与定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平等竞争、注重实绩,向教学一线倾斜,择优聘用。
(二)聘用程序
1.学习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岗位设置文件精神;
2.符合必备条件教师写出书面申请交学校;
3.审核材料,对符合必备条件的教师,按考核方案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4.根据量化成绩确定推荐人选;
5.公示;
6、上报材料。
六、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教师政治学习及师德(基础分20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5分)。有违反各项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行政、党内的警告及以上处分,有“六害”行为之一或受治安处罚的考核为不合格。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使学校利益受损害的扣5分。有违反《楚雄州教职工七条禁令》和《楚雄市教职工“双十条”规定》之一的,视程度一次扣1—2分。(此项考核由党支部提供依据)
2.参加政治学习(5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政治考试和学校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政治考试不及格扣1分,参加教师例会不记笔记查到一次扣0.5分,需上交的政治学习材料缺交一次扣0.5分。(此项由党支部负责检查、记录,并提供考核依据)
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5分)。教师私自不开齐课程扣5分;学期结束,该完成的教学内容未完成的扣1—2分;不按课表上课或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0.5分;上课学生被赶出课堂或以罚、补为目的不让学生上其它课一人一次扣1分;上课教师离岗或抽查不在课堂者此项记0分(特殊情况除外)。(此项由教导处负责检查、记录,并提供考核依据)
4.职业道德(5分)。尊重学生人格和自尊心,不歧视、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或学生反映有伤害学生自尊心或体罚学生情况属实的扣1—2分,因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记0分;与同事、领导无理取闹,在背后说长道短,影响团结的扣3分;不服从工作安排,搞第二职业的扣5分。(此项考核由学校领导提供依据)
(二)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基础分45分)
1.课时工作(5分)。周课时数达到规定课时数的记5分,达不到的每少1课时扣0.2分,超过规定课时数的每超1课时加0.2分。
2.备课(3分)。由教导处检查、考核,评价为优的记3分,良记2分,中记1分,差记0分。无教案的记负2分。(由教导处、教科室提供考核依据)。
3.课堂教学(10分)。课堂教学得分按照每学年学校组织的全员考核课评价成绩的10%进行计算。
4.辅导(5分)。语数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学业质量监测达标率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达95%及以上记5分,达90%及以上记4分;三年级语文、数学达90%及以上记5分,达85%及以上记4分;四、五、六年级语文、数学80%及以上记5分,达75%及以上记4分;达不到上述规定的记3分;其他科目记3分。(由教导处提供考核依据)
5.作业设计及批改(5分)。语数教师的作业设计、作业批改被评价为优的记5分,良的记4分,中的3分,差的记0分;其余科目记2分。(由教导处检查记录,并提供考核依据)。
6.听课(3分)。听满规定课时数的记3分,每少听1节扣0.5分,到扣完为止。如有弄虚作假应付检查,一经发现此项记负2分。(由教科室检查记录,并提供考核依据)
7.信息技术运用(2分)。教学中能适时利用信息技术为教学服务,运用好的记2分,良的记1分,不使用的记0分。根据使用记录及相关课件打分。
8.专业发展(6分)。(1)按要求完成网络研修培训,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修满规定学时、考试(包括教师专业素质考试)、考核合格记2分。当年内考试不合格和未完成网络研修的此项记0分。按文件规定属于培训对象,但拒绝参加培训的此项记负2分。(2)积极参加校本培训、认真完成教师基本训练任务,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记2分,缺席一次扣0.5分,不交基本功训练作业扣2分,基本功训练应付了事,不认真的扣1分,到此项扣完为止。(3)按时交各种计划总结记2分,迟交或少交记1分,不交记0分。(由教科室检查记录,并提供考核依据)。
9.安全(3分)。一学年没有发生由自己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的记3分;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此项记0分;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此项记负2分,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责任。(此项由办公室记录并提供考核依据)。
10.临时性工作(3分)。接受学校、科室或年级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并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记3分,接受安排但工作有失误一次扣1分,无故不接受安排此项记负2分。(由学校各部门提供考核依据,考核组考核)。
(三)工作出勤(5分)
一学年内全勤记5分。迟到一次扣0.2分;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全年旷工1天或旷课1节计0分。
(四)教学成绩(30)分
以进入茶花谷小学起按近三年的教学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1.学校组织自主命题监测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教师教学成绩按照所教科目的平均分进行核算(所教科目平均分的30%进行计算)。担任两个及以上学业质量监测的教师,考核成绩以所教班级的平均成绩计算,担任同学科多个班级的教师以多个班级的平均成绩计算。平均分所得成绩分值再加减提高率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
2. 承担州市学业质量监测科目的科任教师,州市统测教师的教学成绩计算方法为:(100 - 同年级同科目同区域第一名平均分 + 个人所承担科目的平均分)×30%。平均分所得成绩分值再加减提高率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
3.提高率计算方法(新参与学业质量监测科目及音、体、美、信息技术等除外):用上一学年所任科目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或州市级监测平均分差距和本年度所任科目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或州市级监测平均分差距进行比较,本年度平均分差距与上一年平均分差距提高1分,加0.5分,加分上限为2分;下降1分,扣0.5分,扣分下限为2分。(如果当年平均分等于或者高于年级或市级平均分的,提高率不再减分)。
4.教学成绩优秀加分:州市学业质量监测科目成绩居全市第一的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含楚雄市教育局任命的学校班子成员)。
5.楚雄市教育局任命的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州市学业质量监测年级和监测科目之和的平均分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100 -同区域内学业质量监测年级和监测科目第一名之和的平均分 + 学校监测年级和监测科目的平均分)×30%。 如班子成员任教学业质量监测科目,则按照所教科目成绩进行计算。
(五)奖励加分
1.政治荣誉加分:政治荣誉定义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分配给学校名额,经过学校集体讨论推荐上报表彰的荣誉获得者,按国家、省、州、市、校级加:6、5、4、2、1分,(一学年内最高级别计分1次)。
2.业务奖励加分:一学年内,各项业务奖励加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以学校各科室发出的文件通知为准。)
(1)论文、教案、案例,在国家、省、州、市级正规刊物上发表(中国教育报、云南教育、云南教材教法研究、楚雄教育),每篇加:3、2.5、2、1.5分。
(2)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按照学校所发文件通知,参于投稿参赛的,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按2.5、2、1.5计分,省级2、1.5、1计分,州级1.5、1、0.5计分,市级1、0.75、0.5计分。此项由教科室提供依据。
(3)书法、绘画、摄影、科技制作等个人作品,按照学校所发文件通知,参于投稿参赛的,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按2.5、2、1.5计分,省级2、1.5、1计分,州级1.5、1、0.5计分,市级1、0.75、0.5计分。此项由相关科室或负责人提供依据。
(4)承担省、州、市、校安排的研究课(教科所、教科室提供依据)按4、3、2、1计分。
(5)课堂讲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国家级按10、8、6计分,省级按8、6、4计分,州级按5、4、3计分。市级按3、2、1计分,校级一、二等奖按1、0.5计分,其中录像课按相应等级的60%计分。此项由教科室提供依据。
(6)辅导学生获个人单项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生按相应等次按0.6、0.5、0.4计分,省级按0.5、0.4、0.3计分,州级按0.4、0.3、0.2计分,市级按0.3、0.2、0.1计分,同内容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累计加分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次。此项由相关科室或负责人提供依据。
(7)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团体比赛获奖的教师,按照国家一、二、三等奖按7、6、5计分;省级按6、5、4计分;州级按5、4、3计分;市级按4、3、2计分;优秀组织奖、鼓励奖由班子讨论后酌情加分。
(8)课题研究,按国家、省、州、市级计算,课题负责人按5、4、3、2计分,参与人员按4、3、2、1计分,以结题证书为准。此项由教科室提供依据。
(9)管理能力:校级领导计6分,副校级计5分,中层主任、班主任计4分,其他中层干部和教研组及特殊岗位计3分,其余科任教师计2分。(按照近三年累计积分,兼职者按就高计算)
(10)教龄加分:从参加工作开始至被考核月底止,教龄每满一年计1分,半年计0.5分,四舍五入。
(11)履现职年限加分:根据教师履现职的年限,每满一年计1分,半年计0.5分,四舍五入。履现职期间每得一次优秀加1分。
(六)扣分
因自己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因个人行为给学校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存在不认真落实上级交办任务给学校造成影响的扣10分;其他情况根据学校考核组会议研究给予扣除相应的分数。
七、本方案自2022年5月4日一届三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