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促进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1、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2、应助尽助,适当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3、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困家庭学生快速直接救助。
二、资助方式
1、学校对品学兼优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2、通过导师帮扶,引导学生以积极、自主的态度对待生活、学习,努力形成扶贫与扶志、资助与育人结合的资助模式。
3、通过校会、班会、家访,结对帮扶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自立能力。
4、争取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界爱心人士支持,广泛募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严肃纪律
坚决纠正和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各类救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
1、弄虚作假获取救助金的;
2、生活不节俭,平时经常买零食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
4、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未主动提出停止救助的。
楚雄市鹿城小学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