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0/2025-00096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8-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金鹿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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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金鹿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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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会议精神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特制定楚雄金鹿中学2024年小升初学生信息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保障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忠文

副组长:詹文权 罗莉萍

成 员:李建国 张云川 李兴隆 刘晓伟 周家武

2.下设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罗莉萍,全面负责组织招生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刘晓伟,负责协调和统筹。

具体工作人员:苏 艳 张海燕 张宇明 杨继旺 苏晓云 张耀新

张天明 张 萍 王 艳 谭洪涛 方 琦 吴学华

董国宏 陈 谨 杨国仕 杨朝梅 苏 堂 段晓祥

马永丽 张惠娟 凡华清 杨进珍 姚永馨 罗文翥

陆 曦 杨翠珍 赵继雄 徐 燕 徐光荣 牛 波

王兴应 自达龙

3.材料审核报名组:负责对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材料查验并登记。

第一审核组:组长:王 艳(明礼楼471班)

成员:罗文翥 杨朝梅 苏 堂

第二审核组:组长:张 萍(明礼楼472班)

成员:陆 曦 马永丽 方 琦

第三审核组:组长:杨国仕(明礼楼473班)

成员:段晓祥 杨进珍 苏 艳

第四审核组:组长:徐 燕(明礼楼474班)

成员:姚永馨 凡华清 赵继雄

第五审核组:组长:陈 谨(明礼楼475班)

成员:董国宏 吴学华 杨翠珍

第六审核组:组长:周家武(明礼楼476班)

成员:谭洪涛 方彦炽 张惠娟

各小组由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各司其职,收取及核对初一新生录取相关材料,各负其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监督组:负责监督 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组 长:詹文权

成 员:牛 波

5.安全:负责联系片区民警,做好维稳、安保、临时矛盾调解工作。

组 长:李建国

成 员:杨继旺、张天明、张耀新、苏晓云及保安

6.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组 长:张海燕

成 员:张宇明

7.后勤组:负责招生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张云川

成 员:徐光荣

8.教体局驻守组:负责到教体局咨询报名的初一新生的联系工作。

组 长:王兴应

成 员:自达龙

、招生对象

1、在金鹿中学招生片区内居住,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城区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2、在金鹿中学片区内租住、经商的非楚雄城区户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

2、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项工作程序和环节责任到人,责任到位。

4、坚持诚信第一的原则。坚决杜绝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如学生出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

、招生宣传工作

1、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前将按照教体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做好宣传材料,粘贴在学校大门口,并利用学校电子屏幕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做好相关招生宣传工作。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合理安排招生场所,并且做好服务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招生工作人员要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坐姿端庄,要尊重学生和家长,态度和蔼,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得与学生及家长发生争执,不得把矛盾上交。

、招生报名工作

1、取号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符合金鹿中学片区的家长到学校门卫室领取8月22-23日的信息登记审核顺序号;幷按顺序号的报名时段安全有序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未到报名时段的学生及家长不允许在学校门口扎堆、滞留。

2、信息登记时间:

报名日期

报名时段

信息登记顺序号

8月22日

8:00---10:00

JL001-150

10:00---11:30

JL151-300

8月22日

14:30---16:00

JL301-450

16:00---17:30

JL451-600

8月23日

8:30---11:30

JL601-850

3、报名地点:明理楼二楼、三楼教室。

4、材料复核时间:8月24-25日学校审核材料,完成入学学生信息审核。

5、新生名单公示:8月26日15:00在学校大门口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6、新生报名时间:9月1日上午到学校报到注册。

楚雄金鹿中学2024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报名条件

一、楚雄金鹿中学片区内居住,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城区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的材料:(交原件验收合格后交复印件各1份)

(1)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④2024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2)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2024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1户租住;

④2024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或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⑤2024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二、楚雄金鹿中学片区内租住非楚雄城区户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交原件验收合格后交复印件各1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楚雄市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

④2024年8月满6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

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⑥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2024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⑦2024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

④2024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

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⑥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2024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⑦2024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六、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楚雄金鹿中学教务处

教务处电话:31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