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7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位于楚雄市新村镇巨龙街20号,下辖3个村完小、1个中心幼儿园。学校占地56664.8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8409.74平方米。学校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实现“团结、奋进、务实、创新”的校风,“敬业、严谨、善导、协作”的教风和“勤学、乐学、多思、多问”的学风,达成“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学校发展目标。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乘着教育均衡发展的契机,我校将在2023年度进一步对校园软硬件进行全面提升,使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更加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度我校将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教师培训支出力度。
1.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始终坚持德育为首的办学宗旨,真正做到育才先育人。
2.教育教学日常管理严格规范,开齐开足课程,落实好音、体、美及信息技术课程的管理与考核,全面客观的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开齐开足体育课,上好“两操一课”。
4.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形式灵活多样、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教研活动,教研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5.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控辍保学责任实施方案,实行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包班级责任制。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紧绷安全这根弦,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教科处、总务处、德育处、财务室、安全办公室、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3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下村完小
2.伍街完小
3.新村镇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
纳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是所属单位3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纳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作为1个单位核算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542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9520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5204.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0435.25元,增长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0435.25元,增长5.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于本年度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95204.0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8611.41元,占总支出的84.02%;项目支出2076592.61元,占总支出的15.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0435.25元,增长5.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2747.91元,下降1.47%;项目支出增加783183.16元,增长60.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于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8611.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10211.41元,占基本支出的9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659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45306.31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7126.3元,主要用于保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支出;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1196569.00元,专门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62759.001元,专门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520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2368304.77元相比增加626899.25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于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026944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包括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专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2981471.00元,津贴补贴1044775.5元,绩效工资3889906元,其他福利支出276700.00元,办公费68832.3元,水费15250元,电费97255.31元,培训费21624.00元,困难学生生活补1873631.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407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59277.2元,生活补助1479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5814.5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785.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984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0773.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1850.56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7223.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18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6183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11167105.47元,其中,流动资产14743.28元,固定资产11152362.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991270.4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41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2840.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