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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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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5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工作,属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和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内涵发展和学生核心素养形成为抓手,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设洁净校园;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建设生态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内涵校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加强学校服务管理,建设人本校园的“五加强五建设”管理。实现“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办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继续打造优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紧扣“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内涵发展和学生核心素养形成为抓手,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办学目标。

1.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保障能力。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忠诚的站位干事业,一定要以旗帜鲜明的态度讲政治,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一定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提质量。认真做好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形成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2.坚持强师铸魂,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一是要持之以恒纠“四风”,常抓不懈正师风。巩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和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以严的主基调继续坚定不移抓好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创建鹿城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二是要以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决定一所学校质量的关键是人,而非理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认真组织开展班子建设“十个一活动”和教师专业成长“八个一”活动。持续开展以“我是共产党员,向我看齐”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带动活动;持续开展以“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改好每一次作业,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为主要内容的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持续开展以“知责履责尽责”为主要内容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以“师徒结对,共同进步”为主要内容的互帮互学工程;持续开展以“紧盯目标,抓住关键”为主要内容的强弱项补短板工程;持续开展以“学校是我家,大家爱护她”为主要内容的爱校护校活动;持续开展好家校联系,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

3.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提升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围绕“典型引路,坚持整训,丰富活动”为主线,运用好“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的立德树人路径,实行“人见人管,齐抓共管”的有力格局。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培养,加强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孩子的关爱,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为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和使命扛牢压实。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坚持质量先行,进一步提升全校教育教学质量。认真执行《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对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和学生的研读,落实好“双减”“双升”、课外阅读、书写质量、口语表达、计算能力提升等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实现教育教学质量有一个较大的提升,切实提升体卫艺工作的水平,幼儿教育课程游戏化,一、二年级评价更加多元科学,三至六年级完成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5.坚持安全第一,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管理水平。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思想;二要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台账,明确责任;三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整改清零;四要加强教育、应急演练、特殊(关键)环节等的管理;五要加强“四个100.00%”、“一校一案”、平安校园创建等平安建设工作。

6.坚持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巩固和发展好创文创卫、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绿美校园、“六T”食堂、“六T”宿舍等成果。落实好健康县城建设“7+1”三年行动(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创国卫),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救助等惠民政策。坚持“一日一保洁,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搬家式清扫”制度,实现校园干净整洁、绿美宜人、师生向往。学校在2022年度对校园软硬件全面提升,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

所属单位9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鹿城镇新村完小

2.鹿城镇山嘴子完小

3.鹿城镇吉乐完小

4.鹿城镇军屯完小

5.鹿城镇中心完小

6.鹿城镇荷花完小

7.鹿城镇中本完小

8.鹿城镇河前完小

9.鹿城镇河前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纳入楚雄市鹿城镇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是所属单位9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纳入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作为1个单位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6人(离休0人,退休1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026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2612236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2236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76104.17元,下降5.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6104.17元,下降5.3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0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因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有部分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未拨付;三是2023年学生人数减少,则义教公用经费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26122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1632.37元,占总支出的92.42%;项目支出1980727.63元,占总支出的7.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76104.17元,下降5.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28938.27元,下降4.47%;项目支出减少347165.90元,下降14.9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涉及在职人员员工工资减少,各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减少,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津贴、乡村生活补助金额减少。二是学生减少,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41632.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26260.37元,占基本支出的9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0727.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67727.03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52585.20元,主要用于保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支出;3.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98550.00元,用于学前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4.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352500.00元,专门用于发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学前教育困难生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845638.00元,专门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6.乡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0167.40元,用于幼儿园日常办公等支出。7.公办幼儿园非税收入48560.00元,用于幼儿园日常办公等支出。8.教师节走访慰问金5000.00元,用于教师节慰问、布标、宣传栏制作安装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2236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27598464.17元相比减少1476104.17元,下降5.3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涉及在职人员员工工资减少,各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减少,新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津贴、乡村生活补助金额减少。二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未缴费。三是学生减少,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26899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4%。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6288268.25元(其中:基本工资7140428.25元;津贴补贴1362759元;绩效工资752312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36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355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84039.63元(其中:办公费430162.10元,水费45271.60元,电费97224.30元,邮电费16810.13元,维修(护)费54991.50元,培训费37720.00元,劳务费1860.0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6688元(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198138元;学前教育助学金985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270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补助、离退休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休费2835452.65元,养老保险1775150.88元,失业保险 82190.86元, 死亡抚恤金214540.4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53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329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1264.85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9361.5元,大病保险缴费132666.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7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119736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16672545.72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6670780.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6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44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1569.18元(2023年补录增加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013.40㎡,价值2265840.18元);处置资产(拆除房屋)1244271元及以名义金额1元入账的无形资产一块土地;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5401111